我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讲的是一只蟋蟀搭错了车,来到了纽约,一不小心成了歌唱家,大家都围着他,听它唱歌,都说纽约从来没有这种声音,但是,她却有3件不快乐的事,第一件事就是九月到了,它的家里一定很漂亮,这使它很想回家。
傍晚,他正在演奏,突然看见一片黄叶,很想吃,又想起自己身在何处,便又开始演奏,第三件事就是他演奏完了以后,有一个人向它的银铃铛下手,它立刻发出了一声警告,爸爸连忙转过头来,说:“你想干什么?”那个人吓得立刻逃跑了。
蟋蟀要回去了,猫咪说:“既然蟋蟀的一声是它自己的,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不快乐的话,那成名还有什么意义呢?也有很多人是从他们事业高峰上退休下来的,不过,我说句真心话,他要是真离开了,我可是会非常难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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