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我作为民主党派干部、政协委员、退役士官曾经做过这个方面调查。
1、编不编制我觉得都不是最重要的,而是怎么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薪酬、考核、奖惩制度和办法。
2、参考武装押运、特卫,学校内保应全部由教育局和公安局共同聘用国企专业安保公司派驻员工。
可以约定:必须是一线部队(武警)退役中共党员、大专文凭,5年及以上服役期、担任过班长。
3、校园内保没有独立执法权但是可定位辅警身份,受学校和辖区派出所共同管理,上岗前集中专业培训半年。
4、校园内特别是初中、职高必须设立“强戒室”(关禁闭、训诫隔离、反省)。
5、义务教育期学生进行三次强制管理的由家长陪同训诫,并通知家长所在单位或者社区,最终形成群管群治。
综上考虑,省级及全国大人立法,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撑!
这个事情跟编制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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