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时代,校园充满温馨和回忆。
下课后,同学们争先恐后涌入学校超市,场面堪称壮观,这里商品琳琅满目,美食随处可见,尤其像辣条一样有着精美包装外壳的“可爱”的零食小吃,成为众多师生追捧的"明星"和最具影响力的食物。
开心愉悦之余,我们思考一个问题:校园开超市卖零食,到底违不违法呢,应该怎么办?首先,笔者仔细查阅法律文献,并没有找到相关法律依据。
但教育部2019年出台《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其中第二十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该规定已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从中不难发现,如果取得行政许可,依然可以设置。
教育部属于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它出台的的文件,最多只是政策法规(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国务院是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法律”。
因此,即使校园超市开业并售卖“三高”零食,只能算违规,并不违法。
其次,假如校园超市按照相关规定停开,那么校园周边的超市呢,该如何管理?很显然教育部的规定对校外超市没有约束力。
大多数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一旦校园超市关门停业,学生不仅想吃一口“美味”零食的愿望落空,生活必需品的购买也会陷入两难境地,买还是不买,在哪里买,能出校园买吗,出了校园发生安全隐患怎么办?这一系列问题值得深思和探讨。
总之,校园超市的营业与否,家长和社会最关心的核心问题是,类似于辣条类的膨化食品或者说“垃圾食品”若过度食用,对孩子健康成长的影响问题。
与其武断地“一刀切”,还不如加强校园超市的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是最重要的一环,还可以根据学生和校园的特点,批购其它对孩子营养有价值的面点糕点食品,食堂错峰就餐、荤素搭配、菜品丰富,引导学生多吃正餐,少吃零食,这才是当前更应该解决的当务之急。
我是学校老师,我比较清楚,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在中学校园里开超市卖东西,根据现在的地方教育局政策,明令是不允许的。
理由是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校园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反正是不会让你开的,以前好像允许的,开食堂,开小卖部,都行。
不过现在也有其他办法,比方说设置几个自动售卖饮料机,安置在宿舍楼下等,这个好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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