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县总工会主席调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时,一般情况下属于进一步使用,也就是俗称的平调重用。
首先,介绍一下县总工会的有关误区。
县总工会既不是党的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而是属于群团组织,接受县委的直接领导,主要由县委副书记分管,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协管。
并且,在所有群团组织中,总工会是排名第一的,还在团委、妇联之前,三者合称为“工青妇”,会承担一定的行政职能。
县总工会属于正科级机构,其中的工作人员使用行政编制,但由于单位的性质不同,只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人员),不纳入公务员的范筹。
当然,这些参公人员和公务员没有区别,可以相互调动,不受编制、身份限制。
其次,介绍一下县总工会主席的任职情况。
为了支持总工会的工作,体现对群团工作的重视,总工会主席通常会进行高配,由上级领导兼任。
目前,从中央到省、市、县四级,总工会主席的任职情况大致有三种:1、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例如四川省总工会主席就由常委兼任。
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全国屈指可数。
此时,转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要么是年龄到点退居二线,要么是个人犯了错误提前养老或者接受调查的前兆。
2、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
这是最主流的情况,全国各地各级一般都采取这种任职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由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任,属于排名靠后的副职领导。
因此,从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转任党组副书记,等于从排名靠后的副职变成了排名第二的副职,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需要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并跟提拔任用一样要走公示的流程。
但是,如果是比较年轻的干部,同时免去县总工会主席的职务,这种调动就不是太过理想,等于失去了实权,彻底退居二线,职业生涯已经很难再有进步的空间。
3、没有由上级领导兼任。
这种情况相对少见,一般发生于总工会刚换届的时候。
此时,从县总工会主席升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就从正科级变成了副处级,从县管干部变成了市管干部,属于常规的提拔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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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地说,县总工会主席调任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算不上提拔,可能也算不上重用,但绝对是好事。
县总工会属于群团组织,是参公事业单位。
工会、青年团、妇联三个群团组织,被大家称为工青妇。
县总工会行政级别是正科级,工会主席一般由1名副县级干部兼任,大多数地方是县人大副主任,但也有少数地方是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还有个别地方是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工会常务副主席级别是正科级,主持工会日常事务。
题主的意思是:县人大党组成员、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转任县人大党组副书记,理不理想?县人大党组成员、副主任转任县人大党组副书记,级别没有变化,但是党内职务从党组成员变为党组副书记,工作从参与分工变为主持县人大日常事务,管理事务增多了,个人权力增大了。
在体制工作的都知道,县人大党组副书记虽然在人大机关内部有较大的决策权和发言权,但始终是二线单位和二线职务,提拔为正处实职的概率非常小。
虽然县人大党组副书记不太可能提拔为实职正处。
但千万不要忘了,县人大主任由县委书记兼任。
人大副书记有很多机会与人大主任见面,可以汇报个人想法。
有了县委一把手这层关系,近水楼台先得月,即使不能在县人大党组副书记任上提拔,但也可以进一步转任为副县长,甚至县委常委也是有可能的。
再不济,职级并行后,可以优先晋升为二级调研员,退休前解决一个一级调研员,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近期,也有很多县市的人大副主任受到重用,调整为副县长、副市长。
2019年,我们市辖区就有一位区人大副主任调整为副区长;今年,该副区长又更进一步,担任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因此,县总工会主席调任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绝对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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