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陈改林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落 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
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
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
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
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9、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
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10、按时放学。
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学
学校与教师如何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