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闹”事件无疑暴露了我国在学校教育中面临的困境。
法律层面上,学校没有后盾我国有各级各类学校200多万所,但至今仍没有相关法律可以让学校保护自身利益。
什么该负责,什么不该负责,法律不给予支持,只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许多时候,学校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安全责任下,学校没有后盾出了事了,学校不给老师撑腰,教育主管部门又不给学校撑腰,社会舆论又一边倒。
为了维稳,避免事情闹大,造成更恶劣的影响,难以收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无奈选择息事宁人。
如果闹大了,结果都不好说。
潜意识里,学校好欺负厉害一些的家长,只要孩子出事了,就会闹。
他们知道学校怕这个,闹一闹多少会有点钱。
这样的事多了,再经媒体添油加醋一宣传,学校好欺负的形象就深入人心了。
这种现象在社会中比较常见,主要源于我们的新闻媒体。
对于这方面成功案例的宣传,很多家长基于一些新闻媒体的理解,所以肆无忌惮的把自己发生的任何事情把责任全部归责于学校,认为,无论是孩子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出了任何问题,都应当由学校来承担责任。
另一方面,我们也见到的就是孩子出现了任何状况的前提下,很多情况下,新闻媒体学校都会,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寥寥草草的处理,甚至赔一点钱,花一点钱来把这件事情平息,这成了他们的出发点。
正是有了这样的原因,才造成了很多家长出现任何问题都要到学校里面去闹闹,仿佛不闹一闹的话,就对于自己对于孩子不公平,结果证明大多数闹一闹的家长都能得到好处。
我想政府方面应当出台相应的规定,对于一些学校的责任作出一些公正的规定,避免类似的事情不断发生,毕竟学校是教育教学的地方,学校的老师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去处理这种事情,这就给了一些家长有乘之机。
家长的做法不对,但是学校的确没有更好的方案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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