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喜欢不喜欢的,我们公办教师从来没把培训机构放在眼里,就象正规军看散兵游勇一样,不在一个层次。
公办学校的教学宗旨,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教学条件,教学水平,教学氛围,是培训机构不具备的,也不可能比拟的。
为了蝇头小利,培训机构攻击公办教师读书少,教不好学生。
格局上,培训机构已输人。
尊重对手,重视对手,是竞争者的专业素养。
我们并不把培训机构当作对手。
培训机构存在与否,对公办教育来说,无伤大雅。
弄几个钱,找几个人,租个场地,拼凑一个草头班子,办一个培训机构,自封校长,自当人师,未免太过轻率了。
为利而活,必为利而损。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附:广东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纳入扫黑除恶专项考核近年来,广东坚持校内校外联动、坚持家校社联动,通过“一疏二堵三导”模式推进减负。
将“双减”工作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
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纳入平安广东建设社会矛盾治理考核、扫黑除恶专项、文明城市创建等考核评比项目,多管齐下推进。
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来源:中国教育报)
我在公立高中从教三十多年,还都是优质高中,我可以说,公立学校的教师,大都喜欢培训机构,应该没有不喜欢的问题。
当然,喜欢要从两方面去说。
一是有些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赚外快,这些教师当然喜欢培训机构,有些干着干着直接就辞职过去干了。
二是培训机构的存在,并不会威胁到公办教师的地位,也就无所谓喜欢不喜欢,甚至许多教师将培训机构视为有益的补充。
我就是这样,对一些学科成绩有缺陷的学生,我基本上都是建议家长让孩子到培训机构补习,或请培训机构教师进行一对一辅导,自己倒省事,顶多就是批个假条让学生晚上或双休日外出而已,效果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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