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明职工

学校文明职工,第1张

学校文明职工 文明职工评选工作总结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明职工事迹材料文明职工评选办法及标准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ysxxld856 ***文明职工评选办法及标准一、评选范围局机关在编在岗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评选办法(一)股室申报。

文明职工评选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股室对照评选标准先进行认定,并由个人写出先进总结报局文明办,由局文明办公室评选文明职工名单。

(二)择优考评。

文明职工评选活动由局文明办公室统一负责,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局文明办对股室申报名单进行审核后由局工会党组审批命名表彰。

(三)文明职工每半年评选、命名、表彰一次(全局评选名额为6人),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

(四)管理。

局文明办应加强对文明职工的跟踪管理,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或存在突出问题者,应对其进行批评、通报、限期整改直到撤消其荣誉称号。

在评选期内,若发现文明职工存在问题,应立即予以摘牌,并追回奖金。

(五)注意事项。

有下列问题之一的不能评选为“文明职工”:1、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2、工作纪律松驰,全年旷到三天及其以上者;3、不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有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4、不爱护公共卫生,脏、乱、差现象严重者;5、在本单位工作未满十个月或一年内事假超过一个月,病假超过二个月者不参加评选文明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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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明员工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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