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sjhxian 学校安全制度“一岗双责”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
学校每个教职员工,既要对自身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
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联系德育处、总务处的安全管理工作。
德育处负责人:负责安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教务处负责人:教育教学安全、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办公室负责人:学校校舍及用电等设施安全。
二、学校各室安全职责 德育处、(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工室日常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协调、资料报送、校外寄宿生,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安全工作总结。
协调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的治理、交通安全教育及学校卫生防疫等安全工作。
教务处责任人: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及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安全工作。
办公室责任人:学校校舍、围墙、食堂、厕所及用电线路等设施的安全工作。
三、教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四、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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