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liang7278 梓潼县学校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一、纪检员任职条件1、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在群众中威信高的党员干部;2、坚持原则,敢于向不良风气作斗争;3、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政策水平;4、按副校级实职领导干部配备,由现任副校级实职领导干部兼任,设总支的学校,由总支副书记兼任,其余学校由第一副校长兼任。
二、纪检员工作职责1、学校纪检监察员为纪检员、监察员的合称,纪检员由组织关系隶属的支部进行推荐,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党委进行考察任命,监察员统一由局党委、行政进行考察,由局行政进行任命;2、纪检监察员接受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纪委(监察室)领导,接受所在学校党支部、行政的领导;非局党委直属学校,纪检监察员接受局行政、监察室的领导。
3、纪检监察员的工作是学校支部、行政的重要工作之一,学校支部书记、校长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员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主要做好领导工作,直接责任人主要抓好协调工作,做好具体工作。
4、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的制定、贯彻落实和工作总结;5、负责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6、负责抓好学校的党风廉政教育,做好对学校领导干部、中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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