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过年时人们以火烧竹,爆裂发声,用以驱鬼,“爆竹”一名由此而来。
《荆楚岁时记》说:“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
”到后来,由于社会和民俗的进化,爆竹发生了两大变化:一是火药发明以后,从烧竹子发展为用纸筒灌装火药引爆,炸开后响声贯耳,纸屑飞扬,火药香四溢,于是爆竹又叫“爆仗”。
此后人们又用麻茎把爆竹编成串来放,称为“编炮”。
因其声音清脆如鞭响,故也叫“鞭炮”。
在“鞭炮”的基础上又出现了各种花炮乃至烟花。
二是爆竹的功能由避邪驱鬼完全转变为节日的吉祥、热闹、喜庆和欢乐。
王安石诗曰:“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美酒。
”因此过去老百姓认为不放鞭炮不喝酒就不算过年。
大年初一早上一开门的时候或出去拜年的时候要放开门爆竹,又叫开财门,一般放一挂鞭炮。
若未放开门爆竹就出门去,视为不祥。
除夕年三十晚上祭完祖宗和已去世的父母之后,全家关上门吃团年(团圆)饭,放关门爆竹,一般放一至三挂鞭炮,然后合家围坐谈笑、吃杂食、守岁到半夜或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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