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tan谭君 学校学生社团总章程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办团宗旨:开发潜能,多元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文化建设,彰显办学特色,为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基。
| 第二条 学生社团发展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学校“止于至善”的校训和“自我超越”的校风。
| 第三条 为加强学生社团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群众组织。
| 第四条 学生社团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校团委的指导与管理。
| 第二章 社团管理| 第五条 校团委是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机构,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由发起人到校团委进行登记申报,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材料,具备细则中规定的成立条件,学校审批公示后方可成立。
| 第六条 社团实行学年度登记注册备案制度。
每学年度登记注册时须向校团委提供上学年度社团工作总结、社团的变更情况(包括领导机构成员、会员等情况)、社团本学年工作计划、社团的指导教师意见、其他须说明的事项等书面材料。
| 第七条 社团的解散。
社团违反细则中相关规定之一者,学校予以解散该社团,解散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
| 第八条 学生加入或退出社团本着自愿的原则,社团成员享有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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