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 凡报考湖南师范大学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若包含音乐类、舞蹈类统考,须相对应的统考合格。
现场报名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身份z的原件和复印件。
2 、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湖南省考生文理兼招、外省考生仅招收艺术文科。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湖南等承认省统考成绩省份的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统考;湖南师范大学组织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校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校考。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各省专业统考内容见该省公开发布的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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