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年3月份发布了上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改革的实施办法,从明年开始,上海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分为1自主招生录取,2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3统一招生录取。
其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是这次改革的重点,自主招生录取方面,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比以往减少,合计不超过全市普高招生计划的6%;名额分配: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的50%以上名额分配,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65%,包括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和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两类。
考生可以填报一个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志愿和一个名额分配到校的招生志愿。
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志愿,仅限于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在籍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三学生填报,招考机构将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进行排序,对于达到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结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考察,即将中考成绩和综合考察成绩合成总分,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的,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名额分配到校的招生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按计划录取。
对于上海四校这些委属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总招生计划65%名额分配到区,原则上以各区当年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的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区,分配到各区的计划中须有不低于20%的比例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总招生计划50%-65%名额分配,分配到区和分配到校。
其中30%用于分配到区招生,90%-95%分配到外区,类似于原先的零志愿,70%用于分配到校招生,分配到本区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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