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可以出租,无论主体是属于教育局还是乡镇,土地属于国土还是集体,都不可以出租。
不仅学校的土地、用房,即使是相关桌椅也不可以出租给他人,特别是出租给家教机构或者是其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更是不允许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部分没学生的学校被撤销,土地房产被贱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近些年,对教育部门有明确的规定,严禁撤销学校。
可能会导致部分没有学生的学校空营的情况,这就要求政府和教育部门统筹考虑,转变空学校的职能,变成学生的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
根据目前的情况,特别是农村的空营学校会渐渐增多,但是,如何利用,尚未有相关政策。
无论怎样,出租是不允许的,但是教育局可以把这些学校及闲置资产的价值利用起来,怎么利用,不能脱离教育用途,需要花力气去研究思考,并能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途径。
对外出租肯定可以的,首先要明确你们村里的小学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公办的呢还是民办的?如果是公办村小,所有权人应该是村里,属于集体,要对外出租只要遵循村民大事村民议的原则,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即可。
如果是民办小学,那知么要知道这个民办小学的股东,如果股东是村长或其他自然人的,那么他们是有权利自行对外出租的。
如果小学的股东是村民委员会,那么这个小学还是属于全体村民的资产,村委是无权利在未征得全体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对外出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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