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违规,第一,知法犯法。
作文浙江语文阅卷组组长,在组织阅卷过程中,一再强调不允许阅卷信息外传,他的做法等于这个规定形同虚设,或者这个规定只约束一般阅卷教师。
第二,追求利益作为浙江高考阅卷的组长是参与评分细则的制定过程的。
这已经有了巨大的盈利空间。
他还更进一步和《语文月刊》合作登出满分作文系列。
还登出《生活在树上》真是要昭告天下自己的能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第三,胆大妄为从自媒体流出的《生活在树上》,大家见仁见智。
作文资深语文人认为这篇作文不能作为满分作文流行于世,这会给中学语文教学带来较坏的影响。
形成一种远离现实,诘屈聱牙的文风。
第四,草菅人命这个考生是幸运的,但又有多少考生没有这样幸运?这是吃瓜群众的心头的朱砂赤。
我觉得,能不能出高考作文书,应取决于他的身份。
如果他仅仅是一位曾经参加过高考阅卷的老师,利用自己的经验和人脉,搜罗到一些高考作文的信息,给考生做出指导,这种行为完全是可以的。
这就像老师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指导自己的学生一样正常!但是,陈某人是现任浙江高考语文阅卷组组长,他的身份决定了他在阅卷时的主导作用。
我们知道,语文作文和数学物理等理科类学科不同,作文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观性很强。
如果阅卷组组长觉得好,评分肯定就高。
这种情况下就不是“陈建新”出书,而是“高考语文阅卷组组长”出书。
如果按照他的指导写出的作文,必然能得好成绩。
即使阅卷组成员有不同意见,也无能为力。
据说这次网上热炒的满分作文,就是基本照搬了这位组长所出书上的作文,并且最初判分不高,被陈组长从众多低分卷中找出来,判为满分。
这就相当于一个人既是教练、又是裁判,必然带来不公正!综上所述,如果他继续保持着“高考阅卷组组长”的头衔,就不适合出版高考指导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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