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有诗云,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比如《藏之名山》,把著作藏在名山,传给志趣相投的人,形容著作极有价值。
比如志趣相同,三杯两盏淡酒,知己我有,风浪中与他相守。
趣味相投,大多指知己,若要爱上知己这也很好,不过的确要分清楚是爱情,还是知己就好,祝学习进步。
谢邀!如果时光倒流回到三四十年前,我不会的,因为婚姻生活里只有志趣相投,是远远不够的,有很多生活中事情需要相互协助处理。
比如,饭后谁来洗碗等等问题,有时为芝麻绿豆大的事情,没有达成一致,那结果可想而知。
我认为结婚的两个人是可以互补,用各自的优势去帮扶对方的弱势,这样才会长久。
两个人性格相似,志趣相投,也许会惺惺相惜,但是还会有其它的问题,在我看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选择一个人同自己白头偕老,要想一想和对方在一起,未来会过什么样的日子,还是三思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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