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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描写古代新人洞房、男女欢爱的片段或诗句强奸犯的心有多狠,你听到过女人被强奸的吗?我周围还没有,但新闻报道的不少。
强奸犯的普遍特征是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行与之进行性交行为他们或精神空虚无聊,热衷于用暴力、威胁或其他反社会的行为。
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或出于好奇、寻求刺激,或是发泄仇恨、报复他人等实施强奸犯罪。
在实施强奸过程中,还常常转化动机,见财起义而盗窃甚至杀人灭口。
所以有人也说,强奸的本质并不是一种性行为,而是一种心理功能失常的现象。
同时,也是一种感情脆弱和心理不安全的个人,无法处理日常生活中的紧张、压力和要求时进行的一种自暴自弃、不顾死活的暴力行为。
但他们共性就是,情绪不稳定,自我控制能力薄弱。
经常无法抑制自己的性欲,作案时在性兴奋,一旦受挫,即会转化为对被害人的人身攻击和摧残。
他们多数歧视妇女,视女性为自己寻欢作乐的工具。
强奸犯大多缺乏高尚的精神追求,往往热衷于赌博、酗酒,沉醉于淫秽腐朽的生活方式。
所以生活中,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尽量交往有素质的人,不去夜店等人员杂乱的地方,不穿暴露的衣服,不走偏僻小街巷。
八十年代《天津日报》刊登一篇记者报道,大概内容是~(凭记忆)一个商业方面工作的市劳动模范(女孩),经常半夜下班,某一年大概是冬天(好像)被流氓强奸,因为是劳动模范,所以女孩不敢报警,不敢声张,怕影响自己的名誉,后来春暖花开了,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在那个时期未婚怀孕,是很丢人的事情,何况女孩还是劳动模范,在那个保守的年代,女孩没办法跟自己的亲人说,更不会跟朋友商量,因为太丢人了,在实在瞒不住人的情况下,女孩跳河自杀了,家里人没见到孩子,单位也不知道,所以就选择报警了,时间不长,警方有消息了,说是有一跳河女孩被打捞上来,让家属去确认,家庭确认是自己的女儿,警方告诉家属,女孩已有身孕,这时家属大吃一惊,连单位领导都不相信,但事实就是这样,可怜的女孩就这样走了,没有结局,没有告慰,是一个无法侦破的案子,凭推理分析~当时女孩所受到的精神压力,是何等的大呀,出了这种事,不仅要面对单位,还要面对领导和同事,并且还要面对家人和邻居,和自己努力争取的名誉,说不清,解释不清,只有自己默默的承受……所以很支持八十年代的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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