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看到非得气死不可,“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出自老子的《道德经》:“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善者不辩,辩者不善,更多的是无为不争,道德经中有句名言,上善若水,什么叫善者,就是有若水般的品质,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恶,才是善者。
喜欢和别人辩论的人刚好相反,他们往往认为自己的观点是对的别人的是错误的,始终把自己放在一个高度上,这与无为不争的观点是明显相反的。
真理不是辩出来的,而是客观存在,无需辩论。
善者不辩,善良有能力的人不去与别人辨别过多,也不会去告诉别人这件好事是我做的,我有多么强大的本事,多有干事的能力等……他往往是在埋头做事,是一个实干家,是一个务实的人,一个与世无争的人,一个能够让人放心的人,他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事情做好而不邀功,他不会因为自己做好了一件大事而去要求赏赐。
辩者不善,那些天天与别人辩论的人并不是真有能力的人,他们与别人辩论处处表现自己的能力,表现自己有多么棒,其实是一件很是愚蠢的事情。
因为贤良的人从他们的举止言行就会知道这个人其实有没有真正能力,一般来说不能担当大事。
这种人就好似古代“纸上谈兵”的那个赵括一般,嘴上说说还可以。
被冤枉了就得辩白,因为冤枉是一种恶,如果好人纵容这种恶不去辩论,那他也就不善了。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出自《道德经》第八十一章,“辩”的意思不是“受冤枉了辩解” ,而是“巧辩” “狡辩”,是“花言巧语”,“不辨”是“不争”的品德表现。
下面是我对该章的解读,大家可体会其中的“不辩”。
[原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①;善者不辩,辩者不善②;知者不博,博者不知③。
圣人不积④,既以为人己愈有⑤,既以与⑥人己愈多。
天之道,利而不害⑦;圣人之道,为而不争⑧。
[通释] 真实的话不美好,美好的话不真实;善人不靠巧嘴利舌,靠巧嘴利舌的人不是善人;明智的人不争斗,争斗的人不明智。
圣人不积聚,把利益送给了别人自己更富有,把利益让给了别人自己更充实。
天道是向万物施利而不损害万物,圣人之道是促成好事而不与别人争利。
[注释] 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真实的话不美好,美好的话不真实。
信言,真话。
信,真。
美言,美好的话。
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好人不靠巧嘴利舌,靠巧嘴利舌的不是好人。
善者,好人,有德之人。
辩,辩解,有口才,会说话,这里是“诡辩”“巧辩”之。
③知者不博,博者不知:明智的人不争斗,争斗的人不明智。
知者,聪明的人,明智的人。
知,同“智”。
“知者”与“不知”参见第五十六章“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的注释。
博,赌斗,斗,较量。
④圣人不积:圣人不积聚。
积,积累,积聚。
⑤既以为人己愈有:把利益送给了别人自己更富有。
既,已经,在……之后。
以,介词,把。
“以”后省略了指代给别人的利益的“之”。
为,让给,送给。
己,自己。
愈,更加。
有,富有。
⑥与:给,交给,让给。
⑦天之道,利而不害:天道是向万物施利而不损害万物。
本句是一个判断句,通释后变成一个单句,故标点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利,用作动词,施利,给利益。
害,用作动词,加害,造成危害。
⑧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圣人之道是促成好事而不与别人争利。
本句也是一个判断句。
为,顺应自然做事,促成有利的事情。
争,争夺利益。
[意义归纳] 本章围绕“为而不争”的圣人之道符合“利而不害”的天道讲道理,倡导 “为而不争”的美德。
本章分为三层。
第一层:以对比的形式推崇“信言”“不辩”与“不博”的品质。
第二层:称赞圣人奉献而“愈有”“愈多”。
第三层:得出“为而不争”符合天道的结论。
[考辨] 关于“知者不博,博者不知”以往的解释或自相矛盾,或含混不清。
“知”,许多学者把它解释成“知道”的“知(zhī)”。
这个问题我在第二章已经谈了,第五十六章的“知”也是这样处理的。
知者,聪明的人,明智的人。
知,同“智”。
“知者”与“不知”另参见第五十六章“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的注释。
“博”,许多学者把它解释成“知识广博”,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老子的知识广博否? “博”有“赌斗”“争斗”之意。
博,赌斗,斗,较量。
用“不争斗”解释“不博”,既符合老子的一贯思想,也与本章主旨一致。
从逻辑角度来分析一下,是“知(zhī)者”还是“智者”,是学识“不广博”,还是“不赌斗”“不争斗”。
“知者”与学识“不广博”,抑或“知者”与“不赌斗”“不争斗”有没有必然联系?答案是,不存在必然联系;“智者”与学识“不广博”有没有必然联系?一定没有必然联系;那么“智者”与“不赌斗”“不争斗”有没有必然联系呢?答案是,一定有必然联系。
《战国策·魏策》引用本句时,把“既以为人”写作“尽以为人”,一些学者以此作为参考,把“既”解作“全部”。
我不赞同这个解释——“全部”都给了别人,自己怎么还会“愈有”“愈多”? [解读与点评] 我们知道,《道德经》是写给士以上人看的,最普通的士是大夫一级官员的“预备役”,士就是官僚群体中的成员。
显然老子看惯了当时官场的争斗,对此有正确的认识,为士大夫们开出的一剂良药。
“信言”是质朴之言,是未经加工的语言;“美言”多是经过刻意雕琢“为”之而成。
真实的话因为没有经过加工,所以并不美好,而且可能不好听;美丽的言辞动听,但是经过加工的语言,不是真话——当然,“善言者”仍可以“无言”的方式表达得“无瑕谪”(第二十七章);真实的话虽不美好,可能不受听,但可以表达得让人不反感。
虽然人们习惯于听好话,但是要知道好话往往水分很大。
善者不会用花言巧语美饰自己,不会强词夺理为自己开脱。
好人不会凭借言辞去博取别人欢心,不会凭借言辞表现自己;凭借言辞去博取别人欢心,凭借言辞去表现自己的人不是有德之人。
巧口利舌的善辩者无理也能辩出三分,巧口利舌可以把不好的事物说得天花乱坠,但它与事实不符。
与人较量、争斗不是明智之举,明智的人从来都不与别人争斗。
因为斗则两败俱伤;相反,不争不斗,和则共赢——“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予人己愈多”。
“博”有“争斗”之意。
“不争斗”是老子倡导的。
争强好胜,大抵是人的天性。
老子告诫人不争,但实际上几乎很难找到不争的人。
“信言不美”“善者不辩”“知者不博”都是不争的品质。
不巧言,不狡辩,不赌斗,皆为“不争之德”(六十八章),也就是“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不争当然就是“和”,此“和”正是“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二章)之“和”。
历史与现实不断以正反两方面的事实验证着老子的“药方”。
从这一点来说老子的“不争”“不斗”之“和”的学说与儒者宣扬的中庸之“和”本质上并无区别。
如果有谁非要说第八十一章收束全篇有什么特殊含义的话,老子是在劝导士人不但要维护天人之和,还要维护人人之和。
“和”则是《道德经》中渗透出的一个重要主题。
“圣人不积”到像第七十九章的“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圣人”之“不积”就是“不聚敛”“不贪占”,就是不把天下看成是自己的。
这也正是“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第七章)的通理。
不该自己获得的利益争来了也不会长久,本该自己获得的利益让出去可能会换来更多的利益。
圣人不为眼前的利益所惑,“既以为人”“既以与人”,反而获得的利益更多、更大。
圣人的“为而不争”,实际正是“顺天之利不相伤也”(王弼语)。
“天之道,利而不害”与“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并不是简单的并列,实际是相类的比较,是鼓励效仿“圣人之道”。
“天之道”是“圣人之道”的参照,因为像“天之道,利而不害”一样,“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从这个角度看,这种表达与第十五章、第二十四章、第三十六章、第四十五章点评中说的“平喻”很相像。
圣人之道,所为的一定是对百姓有利的事;而且还不与人争利,不与自然抗争。
本章的“天道”与“人道”既有区别,又有交融。
此“天道”是自然生发出来的,此“人道”是圣人在主观支配下遵循天道的轨迹,是一个动态运行的过程。
它们的交融点是“为而不争”与“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当然是“利而不害”。
第六十八章也谈到了“不争之德”,“为而不争”当然就是“不争之德”,“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也是“不争之德”,因此才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二十二章)的结果。
从“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中透露出,老子提出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无为而不无不为”(第三十七章、第四十八章)只是此“为”要以“不争”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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