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了可以申请复印。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同毕业z书一样,如果遗失是不能补办的,但是可以按规定向自治区自考办申请复印。
具体复印步骤:
1、丢失毕业z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者,要携带原毕业z书的相关信息资料到刊登遗失声明。
2、带上原毕业z书的相关信息资料、2张同一底片免冠一寸照片和遗失声明,到市自考办办理。
3、办依据毕业生档案库对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丢失毕业z书的出具《毕业证明》。丢失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依据其原档案材料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学历证明专用章。
补充材料:
高等教育自学ks简称自学ks、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在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ks。在1988年,确定自学ks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ks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自学ks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ks。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