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能源开拓海外市场的步伐加快,研究和分析对外合作地区的石油法律环境变得日益重要,本文通过对一个国际石油合作项目—萨哈林2号项目在俄罗斯产生争议的过程和原因进行分析,展示了俄罗斯环保问题和能源政策的关系,提出了开拓俄罗斯石油市场相应的应对措施,期望对在俄投资的石油项目有所借鉴和帮助。
项目背景
萨哈林位于俄罗斯远东,那里有储量丰富的气田。萨哈林2号油气项目签署于1994年,是俄罗斯最大的外国投资项目,也是俄境内唯一没有俄方股份参与的能源项目,其框架内的油气可采储量为1.5亿吨石油和5000亿立方米天然气,目前开发成本高达200亿美元。英荷壳牌石油集团拥有该项目55%的股权,两家日本公司三井物产和三菱商事分别拥有该项目25%和20%的股权。萨哈林能源集团是“萨哈林2号”工程的事业主体。该项目已于2006年3月投产,原油日产量超过7万桶。该集团计划在平台和管道安装完成后将产量增加一倍以上,预计2008年开始液化天然气的出口。
项目争议的由来与进展
根据当时签署的产量分成协议,只有在投资方收回全部成本后,俄政府才能与其分享利润。2006年壳牌公司宣布该项目成本将增加一倍,接近220亿美元,这就意味着将俄方获得利润的期限推迟,引起俄政府强烈不满。
2006年8月初,俄罗斯自然资源部在莫斯科对萨哈林能源集团提出指控,要求其停止在萨哈林岛沿岸铺设石油管道的工作。自然资源部在声明中指出,目前已铺设的管道容易受到山体河流的洪水侵袭,因此意味着可能会有环境灾难发生,建议政府收回对该集团在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区域开发“萨哈林2号”项目的批准。对此,萨哈林能源集团在8月底回应道,由于其两条管线在马卡罗夫地区有几公里的管道有受到山洪侵袭的危险,因此已停止了管道的建设,同时强调,对于俄自然资源部在批准该项目时专家提出的环境建议,该集团已达到要求。
2006年9月,俄方以当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为由,收回了对该项目的环境许可。9月25日俄自然资源使用监督局专家飞赴萨哈林岛进行检查,对当地生态损失进行正式统计报告以决定是否继续该项目。次日,欧洲改革和发展银行发表声明说,在壳牌与俄方未彻底解决生态和环保问题前,不会做出向“萨哈林2号”项目提供贷款的决定。该银行此前曾承诺提供项目贷款4亿欧元。
项目争议的解决
撤销生态许可证,对该项目的影响至少有半年之久,会导致进一步的延期和成本超支,投资者的损失会更大,“萨哈林2号”项目的开发可能中止。就在壳牌石油公司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大之际,国有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想方设法地说服壳牌出售他在“萨哈林2号”项目持有的25%的股份,以此换取俄罗斯的其他一些资产。
2006年12月22日,壳牌、三井和三菱将“萨哈林2号”项目的控股权交给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天然气工业公司正式宣布,出资74.5亿美元收购“萨哈林2号”项目50%的股权加一股。项目各方将继续执行产品分成协议,但执行方式将略做修改,以补偿俄方因项目预算上调而遭受的损失。据悉,俄罗斯统一将项目预算从100亿美元提高到194亿美元,仅比项目运营方萨哈林能源公司向俄政府申请的数额低一点。根据协议,“萨哈林2号”项目的原有股东各自将一半股份出售给天然气工业公司;壳牌出售27.5%的股权外加1股(售价41亿美元),三井出售12.5%(18.6亿美元);三菱出售10%(14.9亿美元)。
俄罗斯前总统普京在会见萨哈林2号项目股东代表时说:“天然气工业公司参与萨哈林2号项目是公司领导层的集体决定。俄政府已获悉此事。我们对此表示欢迎,没有任何异议。”
各方均对谈判结果表示满意。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总裁米勒表示,公司因此加强了在液化天然气市场上的地位。三井集团表示,天然气工业公司的加入将使项目有望按计划进行。三菱集团则指出,在四家股东的共同努力下,萨哈林能源公司有望成为亚太地区液化天然气和石油的主要供应者。壳牌集团表示,协议的签署预示着“萨哈林2号”项目能够实施下去。
如何看待俄罗斯的环保与能源政策
俄罗斯与外国之间的许多大型能源合作开发协议均签署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的国际油价与现在已不可同日而语。如果再维持原来的产品利润分成协议,必然损害俄罗斯的利益。因此,吊销“萨哈林2号”项目的许可,只是俄政府“吓唬”外国投资公司以获得更多利益的手段。而重新签订分成协议又会损害俄罗斯的国际声望。于是,让俄气获得“萨哈林2号”项目的股权便成了最理想的办法。此举加强了俄政府对俄罗斯能源资源的控制,并结束了几个月来对外国投资者持续不断的压力。
利益分配导致俄罗斯对该项目投资方不满,生态和环保问题只不过是俄方达到目的的借口而已。作为对获得“萨哈林2号”油气项目控股权的回报,俄罗斯同意增加这个项目的预算,而且不再抱怨这个项目破坏环境,表明此前的种种抱怨不过是一种谈判技巧。俄罗斯还同意把这个项目的费用增加一倍,使之达到约200亿美元,而此前几个月俄罗斯一直拒绝这样做。俄罗斯在此项目上的一系列举措,是俄罗斯强调能源主动权,在能源战略博弈中寻求本国利益最大化的体现。而俄罗斯自然资源使用监督局已成了国家手中神通广大的经济政策工具,这个曾经默默无闻的机构一跃成为干涉大型投资方案的强力部门,甚至可以改变方案的实现进程。俄罗斯自然保护机构已越来越积极地干预国家的经济方案,其干涉效果和给商业体系造成的压力一点都不比税务机关等国家传统部门小,且其干涉程度只会越来越大。
能源供应安全问题如今是欧盟和俄罗斯重要的政治议题。特别是在俄罗斯前年冬天中断了对乌克兰的天然气供应后,俄罗斯在能源方面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欧盟敏感的神经。《泰晤士报》评论说,俄罗斯的强硬态度显示,能源资源将成为俄罗斯的一项有利政治武器。“萨哈林2号”只是被能源这个新型“冷战武器”左右的大型项目之一。
对策与建议
采取与俄国有大型石油公司建立合资公司的方式进行投资。近几年来,俄罗斯不断加大对资源的控制力度。一方面,通过国有控股公司购买股份的形式,实现对部分私有能源公司的再国有化;另一方面,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降低高油价下国外公司获取的利润,使得国外石油公司在俄油气投资风险变得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与俄国内大型国有石油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利用其在国家中的特殊地位,进行油气投资,成为国外石油公司对俄投资时规避投资风险的最优选择。迅速提高石油项目的环保和HSE执行水平。俄罗斯利用环保为手段控制石油公司虽然是一种挑战,同时也是我国能源企业提升自身实力的一个机会。我国能源企业应向在俄的国际大型石油公司以及俄本地的大型石油公司看齐,加强石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大幅提升HSE管理水平。这既是开拓国际石油市场的趋势,也是应对俄罗斯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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