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并没有开设专科专业。沈阳音乐学院是一所艺术类本科院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是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成立的鲁迅艺术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抗日战争胜利后,鲁迅艺术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1949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材料补充:
沈阳音乐学院开设专业及录取条件介绍如下:
一、沈阳音乐学院的专业介绍:
沈阳音乐学院专业主要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史论、音乐表演、现当代舞蹈表演、播音与艺术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录音艺术、合唱指挥、声乐演唱、民族乐器演奏、中国古典舞蹈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等 。
二、沈阳音乐学院录取条件可分几点,具体介绍如下:
1、根据辽宁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学校自主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总成绩排序,分专业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高考语文成绩须达到该专业规定标准。
3、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商务与管理、音乐传播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且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户口所在省份第二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者,各专业按文化课总成绩排序,各专业方向可优先录取2名。
4、乐器工艺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合格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省属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者,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30%的比例优先录取。
5、院本部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应不低于60分。报考作曲、流行音乐作曲、指挥、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应不低于55分。报考其他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应不低于45分。
6、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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