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当中的jd指的是Juris Doctor,即法律博士,它是广泛存在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中国香港的一种法律职业类文凭证书。JurisDoctor虽然名称中含有Doctor(博士)字样,但是并非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研究型博士学位,而是和医学博士一样属于专业型博士。该文凭的Doctor属于职业法律博士教育,而非一般意义上的研究型博士,其更加偏向于法律执业。根据美国律师协会定义,JD是法学院授予的“法学第一专业学位”,并不要求提交毕业论文,文凭获得者也不能使用“博士”头衔。但是美国律师协会ABA后来更改了此规定,允许美国律师使用Doctor头衔,部分美国州律师协会赞同此次修改,而其他州律师协会则保持原规则不变。
因为美国等国法学院不设本科学位,法学教育是从研究生阶段起步。学制3年的JD是大多数法学生获得的第一个法律学位。
材料补充:
美国除JD以外的其他法律学位:
LLM(MasterofLaws),也即法学硕士。要求学生拥有法学专业背景。因美国的法学教育系统里,没有法学学士(LLB)学位,因此,对美国学生而言,欲攻读LLM项目,反而必须先获得JD学位。
JSD(DoctorofJurisScience),即法学博士。在美国等国家,法学博士是授予完成博士培养、在法学有独创性贡献的人员的研究型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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