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平时成绩一般是考勤、平时作业以及期中考试的集合。
大学期末成绩=平时成绩+卷面成绩。
材料补充:
大学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成绩报送后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学生成绩,如确需更改,需在报送成绩后3周内(假期顺延)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更改原因,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更改。
2、课程按百分制评定成绩,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
3、课程的总成绩应呈正态分布[原则上,优秀(90分以上)率不超过20%、不及格(60分以下)率应有1%~10%],统一考试的课程须实行集体阅卷评分,其他课程由课程负责人负责抽查阅卷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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