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办 2006年暑假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
各院(系)、所,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现将2006年暑假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06年暑假自7月9日636f70797a686964616f31333231613333(星期日)起至9月2日(星期六)止。暑假期间,全体学生和教师休假。
二、校机关、各单位机关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可适当安排工作人员轮休。轮休期间,在岗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本单位员工的二分之一。
(一)机关轮休时间自7月13日(星期四)起至8月30日(星期三)止,8月31日(星期四)机关全体员工正式上班。
(二)轮休期间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暑假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做好“国家重点学科”申报、学分制改革、教师聘任制改革和“岳麓书院创建1030周年暨湖南大学定名80周年”校庆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其他安排在暑假的工作都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确保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到位。
三、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个人办公”模块以“新建便笺”的方式,将暑假值班安排报至党委办公室阳征老师处(党群系统)、校长办公室黄玉龙老师处(行政系统)。
四、暑假期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外出,须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报党委办公室(党群系统)、校长办公室(行政系统)备案。
五、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所在办公楼、教学实验楼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等其它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值班、后勤保障、公共卫生、消防和安全稳定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六、下学期开学工作要求
(一)下学期于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离校教师须于9月1日(星期五)前返校。已于7月8-10日进行了宿舍调整以及入住北校区和望麓桥园区的本科学生于9月3日(星期日)前返校报到注册,其余本科学生和相关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含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须于8月24日前到校,进行学生宿舍调整。
(二)请各单位于9月1日上午将教职工返校情况报送校长办公室;各院(系)、所于9月4日(星期一)上午将学生注册情况分别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部。
(三)2006级新生9月5日、6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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