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的学生会的职能

大学里的学生会的职能,第1张

大学里的学生会的职能 我就是学生会的,不知道你是想找学生会整体的职能还是各部门的职能。这是我原来学校的学生会章程之类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现行的《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
第二条: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的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作为联系广大同学和学院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同时,维护全体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心声。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努力为广大同学的进步和成才服务。
4.做好学生的表率,带动广大同学搞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第一章 会 员
第四条:凡本院全日制在籍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对学生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权。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遵守本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的义务。
第二章 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六条: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全院学生群众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e68a84e79fa5e9819331333262383633对全院学生负责,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迟举行。
第七条: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按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以班为单位,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以系为单位组成代表团。
第八条:在校的上届学生会成员,为本届学生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
第九条:院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1.审议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学生会委员。
第十条:院学生代表大会由院学生会筹备,组织召开。
第十一条:举行学生代表大会时,到会代表人数不少于(含等于、下同)应到代表数的2/3,方可开会。
第三章 院学生会
第十二条:院学生会是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代行其职权。
第十三条:院学生会的职权和义务:
1.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2.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
3.有权向学院有关部门提出正当的意见和建议。
4.指导、协助各系学生分会开展工作。
5.收集同学提出的工作咨询和询问,并负责解答。
第十四条:院学生会委员会随学生代表大会一并换届。
第十五条:院学生会委员会成员要求各系比例大体平衡。
第十六条:院学生会组织机构:
1.主席
2.第一副主席、副主席。
3.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4.办公室、身心健康部、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社会实践部、女生部、组织部、生活部。
第十七条:学生会设置常委会,常委会委员包括主席、第一副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
第四章 学生会主席
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的任免方法:由学生工作部门严格审核,从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委员中提名产生,主席候选人由院党委审批任命并备案。工作期间,如犯有严重错误,或不能胜任,经学生工作部门提议,院学生会常委会讨论通过,报院党委审批备案,可罢免其职务。
第十九条:院学生会主席的职权和义务:
1.对学生会负责,并接受其他委员及广大同学的咨询和监督。
2.领导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并指导、协调各系学生分会的工作。
3.人事任免权:负责对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学生会委员进行分工,任命其职务;对学生会副主席及办公室主任有任免建议权,由主席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生效,对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委员有任免权。
4.负责制定院学生会的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经院学生会常委会讨论通过,报学生工作部门备案。
5.负责主持院学生会日常事务。
第二十条:院学生会主席因实习或其它原因暂不能履行其工作职权时,由主席提名副主席或院学生会常委会其他成员,经院学生会常委会表决认可代行主席职权,主持院学生会工作,并报院党委及团委备案。
第五章 系学生分会
第二十一条:各系学生分会为系党总支、院学生会领导下的,系团总支指导下的系级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十二条:各系学生分会可依照本章程制定本系学生分会章程,但不得与院学生会章程抵触。
第二十三条:系学生分会主席为院学生会副主席,各部部长为院学生会相应部委员。
第二十四条:系学生分会干部评优,由院学生会和各系共同负责考核、鉴定。
第二十五条:各系学生分会于年初开学两周内向院学生会提交该年度工作计划,假期前两周提交述职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院学生会可依照本章程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
第二十七条:在遇到上述各条款中没有涉及到而与院学生会有关的其它事项,需由主席提请院学生会常委会讨论,不少于2/3委员赞成,经院党委同意才可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在院学生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规程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是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的领导机构,鉴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的重要性,制定本规程,作为召开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全体会议的规范。
第一条 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的出席人员为院学生会常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的列席人员由院学生会主席决定。
第二条 会议召集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由院学生会主席召集,决定召开会议时,应当在会议正式召开前至少五天由办公室通知会议出席人员,并邀请或通知会议列席人员。
第三条 会议主持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主席主持。
第四条 提案
一、提案人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成员可以单独或联合向常委会会议提交提案。并对会议内容有讨论和建议权。
二、提交程序 提案人应首先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提案表》,并至少于会议召开前48小时交于院学生会办公室。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召开前提案人有权撤回提案。
三、提案处理程序 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成员提交的提案,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整理。院学生会办公室对提案做出答复意见交常委会会议讨论。
四、提案实施 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的提案,由办公室督办。办公室应当将督办结果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汇报。
第五条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程序 在不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通过的其他文件相违背的前提下,常委会会议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主席作主题发言。
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成员(或推举代表)分别作前一阶段工作的总结汇报。
三、讨论审议各项提案。
四、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主席作总结发言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五、审议通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决议。
第六条 会议决议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应当通过会议决议。
第七条 会议记录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必须作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应当保密。
第八条 会议纪律 为保障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的正常进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所有参加人员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的出席人员发言须征得会议主持人的同意。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的列席人员发言必须列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议程。
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所有参加人员必须遵守会议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须经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召开时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或将其调整至静音状态。
四、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召开时所有参加人员禁止吸烟。
五、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决定须保密的事项,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保密。
第九条 缺席与请假 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准备阶段或召开时主席缺席的,由第一副主席代行其职权。常委会成员缺席会议的,必须向主席请假,并征得其同意。常委会成员连续两次以上缺席常委会会议的,视为不能正常行使职权,经常委会讨论作撤换处理。
第十条 本规程解释权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
第十一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工作条例
第一条 院学生会常委会包括院学生会主席、第一副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对外代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常委会下设秘书处,领导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二条 办公室
(一)常委会办公室是常委会的执行机构。由院学生会主席、第一副主席、副主席(不包括各系学生分会主席)和办公室主任组成。办公室行使下列职权:执行学代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制定学生会常委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二) 决定院学生会机构设置,提名任命各部门负责人;
(三) 领导各系学生分会工作;
(四) 筹备下届学代会的召开,向学代会报告工作;
(五) 常委会闭会期间代行其职权。决定常委会的其他重大问题,行使学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定期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对常委会的提案,及时解决(或与学院有关部门商榷),并给予答复。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常委会交给的事务性工作。
第三条 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为常委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门对秘书处负责。
第四条 基层学生会组织
(一)各系学生分会是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各系学生分会在本系党总支、院学生会的领导和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受本系同学监督。
(二)权利和义务
1.在院学生会的统一协调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经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对院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全面完成院学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院学生会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通报、协商、组织和部署近期院学生会工作。
第六条 各系学生分会成员由各系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院学生会备案。
第七条 各系根据工作需要,经报本系党总支、院学生会批准后,可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院学生会应派代表出席。
第八条 院学生会秘书处对各系学生分会干部应定期做出工作鉴定并通报其所在系。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院学生会办公室对院学生会常委会负责,主持院学生会日常工作。在院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分级负责制
院学生会实行分级负责制,即院学生会各级机构对上一级机构负责,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副主席分管部门制
1. 每位副主席分管学生会的3-4个部门,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副主席
直接对主席负责。
2. 副主席定期召集所分管部门的部长会议,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安
排工作。
3. 副主席不定期参加所分管部门的例会,了解干事工作情况,检查部
门工作部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院学生会办公室会议制度
1.院学生会办公室会议为每周一次,时间:每周二晚上7:00,地点:院学生会办公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会议讨论一周内院学生会系统工作情况及工作部署。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
为规范各部门例会,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例会的内容应当积极健康,任何人不得利用例会宣扬反动言论,不得有任何违反国法、校规的言论或行为。
二、院学生会常委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院学生会各部部长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各部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时间由各部自行确定。
三、召开例会时,与会人员须佩带胸卡,不准穿拖鞋、短裤,不准抽烟、吃东西,不准大声喧哗,不准说脏话,严禁袒胸赤身,严禁酒后参加例会,严禁例会时追逐打闹,提倡文明用语。
四、若不能准时到会,须提前一天向负责人(部门例会时,部长为负责人;部长例会时,主管副主席为负责人;常委会会议时,院学生会主席为负责人)请假,参加例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五、例会前须签到,例会后须整理办公室;开例会时须关闭手机或将其置于静音状态并同时做好会议记录。
六、需要临时增开会议的部门,须向办公室申请,并填写《办公室使用登记表》,以确保临时会议不与其他部门例会冲突。
七、本制度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制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活动组织流程
学生会活动是院学生会工作最重要的部分,与院学生会的兴衰成败息息相关,学生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规定。
一、工作计划
在活动开展前一个月,活动发起人(部)拟计划书,内容包括:
1.活动目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原则,活动应贴近同学生活,多为同学解决实际问题与困难。
2.活动内容:充实、活泼、健康向上,体现学院特色,树科技师院新风,形式应注重出新意,避免千篇一律。
3.主办单位
4.承办单位
5.负责人员
6.参加人员
7.活动原则
8.活动时间
9.活动地点
10.设备需求
11.莅临领导
12.主要媒体
13.宣传媒体
14.活动预算:活动设施费用,宣传费用,人事费用,服装奖品费用,突发事件费用,应注明费用幅度额。具体参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财务管理条例》,事先由秘书处审批。
二、活动申请
1.详细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活动申请表。
2.将申请表交由秘书处审批。
3.秘书处通过后上交团委审批,由团委签字盖章。
4.涉及占用场地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三、活动筹备
1.资金筹集:凭活动计划及预算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寻求资助,争取他们对活动的大力支持,其中包括物品、资金支持。
2.媒体宣传:宣传根据活动范围的大小具体有选择的进行,涉及到邀请兄弟院校或媒体的活动一般应为院级以上活动。
(1)在校内通过橱窗、宣传板、宣传单、海报等各种手段向同学宣传。
(2)通过电话、发请柬等方式向各级领导及各兄弟院校发出邀请。
(3)向社会上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杂志等媒体发出邀请对活动进行报导宣传。
3.在活动前召开准备会,由办公室任命活动负责人,协同相关部门进行工作。
四、活动实施
1.负责人员应到场负责整体安排,工作人员应听从指挥,并将意见及时反馈,部长负责的活动主管副主席应到场,院学生会整体活动主席应到场。
2.应合理统筹安排,各负责人应该尽职尽责,互相配合,顾全大局。
3.各负责人应保持冷静,切忌心浮气躁。
4.活动中剩余物品务必注意回收并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附使用清单由办公室记录。
五、活动总结
1.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应及时撰写活动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内容、活动开支,活动效果,经验不足。
2.列出详细的活动人员参与情况以备表彰。各部部长应于每月月底将部内干事参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交由办公室保存,学期末由院学生会统一表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物品管理制度
为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从而进一步加强院学生会各项物品的管理,避免院学生会物品的流失、丢失现象,特制定学生会物品管理制度,物品使用及管理制度如下:
1.加强物品管理,建立物品档案卡,所有物品一律登记入档,不得带出物品认作私用,如有违反,酌情处理;
2.各部门购买的非一次性物品,要在《院学生会物品登记表》作添加记录,并通知办公室作存档记录的添加。
3.办公室物品未经办公室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转借;
4.凡借出物品,必须有工整、有效的借物单据,并且登记联系方式,物品归还时登记、归还借条。若借出物品在借出时间内有损坏或遗失,按原价赔偿;
5.物品必须按时归还,不得延迟;
6.若借出物品遗失或损坏,而借出人员又无法找到负责单位时,一律由借出人员负责赔偿;
7.物品自然损坏或需要更新时,需填写物品维修(更新)申请表,上报秘书处审批。
8.物品被人为损坏,应照原价赔偿;
9.学生会物品所有权均属于院学生会;
10.本制度适用于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全体成员应依照此规定执行。
11.其解释权归院学生会所有。
1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开发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院学生会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 对按照本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办公室或者办公室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四条 属于院学生会所有的档案,未经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秘书处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第五条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建立人事档案制度。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人事档案包括院学生会人事任免、奖惩等情况。通报其所在系,作为组织关系结转、评先选优的依据,院学生会人事档案由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
第六条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建立组织档案制度。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组织档案包括院学生会组织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消等情况。院学生会组织档案由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建立、管理。
第七条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建立活动档案制度。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各部门组织活动应当制定活动计划书(策划书),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活动计划书(策划书)一式两份上交分管该部门的副主席,办公室应当将其中的一份存档。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各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应当作出活动总结,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活动总结一式两份上交分管该部门的副主席,办公室应当将其中的一份存档。
第八条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的其它文件及文字资料是否列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档案,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秘书处决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值班制度
一、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实行值班制度,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值班时间为:
冬季,周一至周五8:00—21:00;夏季,周一至周五8:00—21:30。值班时间分为五班,分别为8:00至10:00、10:00至12:00、14:00至16:00(夏季14:30至16:30)、16:00至18:00(夏季16:30至18:30)、18:00至21:00(夏季18:30至21:30)。
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值班工作由院学生会成员轮流担任。由办公室安排并制定值班表,经院学生会秘书处审批后执行。
四、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值班地点为院学生会办公室。
五、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值班人员。
六、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应按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须事先向学生会办公室主任请假,并由其定期向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汇报。
2.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对所有来电、来人情况均应做记录。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汇报。
3.值班人员应做好各系学生分会、各部门等单位人员上交材料的接收工作,并将上交材料及时转交各相关部门。
4.值班人员应做好同学们反映的情况资料的收集工作,整理后交办公室处理。
5.值班人员应做好物资往来记录,保障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物资不流失。
6.值班人员应注意个人仪容,不得穿背心或拖鞋值班。
7.值班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值班期间不抽烟、不吃零食。
8.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安静,办公室内禁止喧闹。
9.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整洁。每天值班结束后最后一班值班人员应清理打扫办公室。
10.本制度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监督实施。
11.本制度解释权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
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宣传板管理条例(试行)
为加强我院学生会日常宣传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校园宣传秩序,营造优美、文明、有序的校园文化氛围,改进我院院容和促进我院校风建设,使我院学生会宣传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宣传板的使用由院学生会统一管理。
第二条:各系学生分会、班级及个人使用的宣传板,归属各系学生分会负责管理。
第三条:各系向院学生会借用宣传板必须认真填写借用申请表。
第四条:我院宣传管理实行“谁宣传,谁负责”的原则。凡进行宣传或从事相应宣传活动的部门(包括:各系学生分会)均要对本部门使用的宣传板负责。
第五条:各系学生分会应加强对本部门或下属部门(班级或个人)成员的监督和管理,禁止乱扔、乱放宣传板,如发现,责令收回,酌情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对宣传板的使用负责,如遇到恶劣天气,及时收回。
第七条:各部门所出的宣传板,必须在活动结束四天内自行将其收回。否则,责令收回,酌情处理。情况严重者将不再予以借用。
第八条:各部门归还宣传板时应保持其洁净。
第九条:各部门所出的宣传板必须注明落款。
注:本条例解释权在院学生会。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各部综合管理评比办法(试行)
目的:为了加强院学生会内部管理,使之更规范化,充分体现学生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学生会对各部工作情况进行量化管理。
一、各部值班情况(30分)
1.按时值班(5分)
值班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日8:00-21:00;夏季,周一至周日8:00-21:30。值班时间分为五班,分别为8:00至10:00、10:00至12:00、14:00至16:00(夏季14:30至16:30)、16:00至18:00(夏季16:30至18:30)、18:00至21:00(夏季18:30至21:30)。
2.由办公室安排各部的值班时间,具体值班人员为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委员,各部值班时至少要有一位该部的负责人(部长或副部长)。(5分)
3.在办公室内无嬉戏、娱乐、打闹、吃饭现象。(5分)
4.行为文明,接待客人及同学要热情、主动、礼貌、周到。(5分)
5.无脱岗行为,做好值班记录。(5分)
6.值班结束后及时打扫卫生(扫地、拖地、换水、倒垃圾、打热水、整理桌子)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5分)
二、文件管理(20分)
1.各部内部基本文件保存完整(各部工作职能,例会制度,值班制度,奖惩制度,所属物品管理制度等)。(3分)
2.活动计划总结上交准时,计划上交时间为活动前两周,总结上交时间为举办活动后三天内(每学期初交计划,学期末交总结)。(3分)
3.每次活动的文件齐全,应包含:具体计划、人员安排、资金预算、活动总结等。(5分)
4.活动计划及总结要求字迹工整、话语简练、计划及总结一式两份上交分管该部门的副主席,其中一份由办公室存档。(4分)
5.活动计划中对举办的活动进行充分说明。活动总结中找出活动的优缺点,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5分)
三、举办活动(30分)
1.活动时的出勤率(根据报到的时间及人数打分)(5分)
2.活动中要注意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参与活动的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要求如下:积极组织活动、针对具体情况灵活应对、举止得体、衣着整洁、谈吐文明。(15分)
3.对非本部的活动按时到达,积极热心,充分体现学生会团结协作的精神。(10分)
四、会议要求(10分)
1.学生会例会及临时会议,准时出勤,无迟到、早退和缺席现象。会后积极执行会议决定。(5分)
2.各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对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传达及反馈工作。(5分)
五、办公室报刊、杂志管理(10分)
各部可在值班时取阅报刊及杂志,在值班结束后需放回办公室桌面、档案盒,不得损坏、遗失、借用。有上述情况之一者扣除本项分数。
附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各部综合评比量化表
注:院学生会综合管理评分执行办法
1.检查团 由院学生会常委组成。
2.时 间 每月定期进行抽查。
3.等 级 严格按照评分办法评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
4.奖 惩 针对各部所得分数情况,上报团委老师,并在全体例会上给予表扬及批评。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各部综合评比量化表
部门
评分项 思 想
教宣部 文 化
艺术部 职 业
素质部 创 新
创业部 综 合
服务部 能 力
培训部 身 心
健康部 社 会
实践部
各部值班情况
(30分)
文 件
管 理
(20分)
举 办
活 动
(30分)
会 议
要 求
(10分)
办公室报刊杂志管理(10分)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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