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国的
学制是什么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
教育思想影响下,1919年全国教育联合会发起讨论修改学制。1922年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新学制系统”(即壬戌学制。制订该学制的标准是:①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②发挥平民教育精神;③谋个性的发展;④注意国民经济力;⑤注意生活教育;⑥使教育易于普及;⑦给各地方留有伸缩余地。该学制类似美国“ 6·3·3”学制,规定全部学校教育时间为16~18年,分3段5级:①初等教育段(6年),分初小(4年)与高小(2年)2级②中等教育段(6年),分初中(3年)和高中(3年)2级③高等教育段(46年),不分级。学生自6岁入小学,22~24岁大学毕业。这个学制与壬子癸丑学制比较: ①高小由3年改为2年,中学由4年改为高、初中各3年。②废止大学预科,高中毕业可直接升入大学。③不单设职业学校, 初中附设职业科。④大学采用选科制。
1928~1949年,在国民党统治区,学制虽几经修改,先后提出诸如《小学
规程》、《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78988e69d8331333361323466》、《国民学校法》、《中学法》、《中学规程》、《大学组织法》、《大学规程》、《师范学校规程》以及《职业补习学校规程》等,但基本上沿用1922年学制,未再公布过新的学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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