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探亲访友签证须知
持申根签证者(只要签证上没有其他加注)有权前往所有“申根国家”:比利时、丹麦、德国、芬兰、法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奥地利、葡萄牙、瑞典和西班牙。半年中最长逗留期为90天
受理签证申请的是主要旅行目的国国(不一定是第一个入境的申根国家)的使领馆。德国驻外签证主管机构情况见第五条
持因私普通护照者按预约时间本人亲自到签证处申请签证。16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申请者可以书面形式全权委托信任的人递交申请。申请申根签证须先预约,而且只能通过电话(010)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及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13:30至16:30预约
在过去五年里至少两次获得申根签证或澳大利亚、英国、爱尔兰、日本、加拿大、新西兰、瑞士、新加坡,南韩及美国签证并也已用过此签证的多次旅行者可以通过中信实业银行营业网点递交申请或者通过德国工商总会北京代表处(亮马大厦二座0830室)递交申请。更多“代传递业务”方面的信息可以在本使馆或中信实业银行(010),(010)-或德国工商总会北京代表处(010)6590 6151获取
德国驻华大使馆签证处接待时间:
a)办理签证时间(只受理有预约者):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
b)领取护照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15:00—16:00,星期五12:45—13:30,规定时间外不予受理
1) 2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RK1201,空白表格复印件和网上下载表格有效),贴上近期的证件照
2) 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及一张身份页复印件
3)此次旅行的经费来源证明。须根据外国人管理法第84条由一位居住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人出具承诺承担生活费的经济担保书。已印制好的经济担保书原件可由担保人在德国的外人管理局或由担保人亲自到使馆凭本人最新工资证明书签署。须提供经费来源证明的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 申根国家逗留期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 如去探亲,须出示亲属关系证明。(证书原件或经公证的证书)并附上一份复印件
6) 对于中国籍的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包括所有页和加页的复印件)
7) 对于其他国籍的申请人:在中国的居留许可证(包括所有页和加页复印件)
8) 工作单位出具的有关申请人职务和准假证明原件。证明中须列出单位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及签名者的姓名,职务和加盖公司印章
9) 若护照需要以挂号形式寄回,请提供一个贴好10元人民币邮票的信封
附加材料、要求和信息
1)对于无父母陪伴的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原件或公证书(须注明父母姓名)及父母或监护监护人的同意赴德声明
(此证明可由父母或监护人亲自到本使馆签署,也可提交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声明公证书)
对对于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父母离婚证及监护权归属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 个别情况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3) 本使馆可以要求提供一份递交材料的德语或英语译文
签证费在25至35欧元之间不等,按入境次数和预计逗留期限计算。签证费以人民币支付
注意: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申请表和申请签证须知及预约均免费
5. 德国驻外签证主管机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四个签证事务方面有固定辖区的代表机构:
1)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上海市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层,邮编:,电话:(021),传真:(021)
2)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广州市环市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楼,邮编:,电话:(020),传真:(020)
3)香港和澳门居民或常住人员只能在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地址:香港中区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21字楼(UnitedCentre,;95QueenswayCentral,Hongkong)电话:() 传真:()
4)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地区居民的签证事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号
入 口: 北 侧
邮 编 :
预 约 电 话 :0086(10)
传 真 : 0086(010) 6532 3557
电 话 : 0086(010) 6532 5560(不是预约电话)
网址:
电子邮件:rks1@
签证处办工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
(二)相关 Tips:
1,签证超过6个月者即可申办父母配偶探亲签证,邀请者签证有效期必须长于被邀请者全程签证时间。
2,在当地 Landeseinwohnersamt 领取 Verpflichtungserklaerung,填好交钱办好相关手续,买保险(ADAC旅游险),一般来讲不需要出示收入证明,存款证明。
3,将上面相关材料正本寄给父母申办护照签证。
4,父母签证,只需一个人去北京(请参照第一贴选定签证地)即可,手续齐全当天(顶多2天)即可拿到签证。
5、将你的护照复印件(1份)、签证复印件(1份)、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你的学生证明一并寄给她
6、让她填2份申请表(RK1201,网上可下载,可选择英语或德语填写),贴上近期的证件照,一寸二寸不限。
7、打电话向使馆预约,(010) 只此一部电话。一般预约时,人家会让你报护照号,大概会于两三天后即可去使馆面签。
8、拿上以下资料到大使馆面签:
经费证明原件+复印件1 保险原件+复印件1 1201表2份贴照片 身份z原件+复印件1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或公证件原件+复印件1) 护口(所有页)原件+复印件1 单位证明原件 钱(大概是320元)
面签时,签证官会喊名字,让她早点去等着听。对于探亲签证人家一般不会刁难,问的问题无非是你所在的城市、学校、专业等等,不难回答。有时签证官会要你补充一些她认为必须的资料,最好问清楚她的要求。
9、保存好收据,注意看签证窗口上有领取签证的时间通知,一般是3天后。签证官要求你补充的资料也可于领签证时一并提交。可请人代取,但代取的人必须有护照才能进使馆,而且要带上收据。
(四)填表其其他注意事项:
(1)亲友的邀请信件。
(2)亲友出具的并经过当地外国人管理局或律师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担保书的内容主要是,保证承担申请人往返旅费和在联邦德国居留期间的一切费用。
(3)申请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填写申请表。入境居留三个月的填写二张申请表,超过三个月的,需要填写三张申请表,每张申请表需要一张照片。
(5)入境居留期限超过三个月的,还需要提供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有效的中国护照。
(7)上述证明材料,申请人可以委托中国旅行社代办转交大使馆,也可以用邮寄方式递交大使馆。未得到确切的答复之前,不要轻易来北京找大使馆,以免徒劳往返。联邦德国驻华大使馆的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5号,驻上海总领事馆的地址是永福路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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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如前往联邦德国探亲旅游,须填写签证申请表,全称为居留申请表,用德文和中文二种文字印制,对照使用。但是,须指出的是,此申请表,不能用中文填写,只能用德文或者英文填写。而姓名则必须写汉字和拼音两种,表格共有27项,其主要内容有:
(1)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点。
(2)国籍,须写明过去的国籍(如曾加入外国籍的话),现在的国籍,当然要写中国国籍。
(3)婚姻状况,如有已婚者,要写明结婚日期,并且要写明配偶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国籍、住址等自然情况。
(4)子女状况,包括子女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国籍及住址等情况。
(5)申请人的父亲与母亲情况。
(6)护照号码、有效期、签发机关、签发日期。
(7)以前如到过联邦德国,要注明抵达的日期和地点。
(8)拟在联邦德国居住的地点。
(9)同行家属的姓名、关系。
(10)赴联邦德国的目的,如访问、探亲、旅行等等。如是探亲,要写明亲属的姓名及有关人员的单位地址。
(11)计划在联邦德国逗留多长时间,生活来源如何解决,应写明是由亲友提供资助,还是由个人负担,还是由其他承担。逗留时间写明从何时至何时。
(12)是否被判处过刑罚。如受过刑罚,要写明在何国、何时、何地、什么原因、犯罪性质等。
(13)是否被联邦德国驱逐、引渡或被拒发居留许可,或被拒绝入境,如有应如实填写。
(14)是否患过传染病,如有须写清楚是什么病。
最后要保证所填写的各项内容是正确和属实的。然后,由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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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德国的外国人入境管理法规定、持有探亲、旅游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下列有关规定:
(1)以探亲或旅游为目的申请入境的外国人,获得入境签证后,还必须申领居留许可证,一般事先由亲友代办向当地的外国人管理局申请,也可以在入境后申请,居留许可证上注明允许在联邦德国居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入境后如果变更居留地点,要及时向外国人管理局报告。
(3)旅游签证持有者,不能从事任何工作。如果想从事何种工作,必须获得外国人管理局签发的工作许可。
(4)旅游探亲签证持有者取得居留许可都是有期限的。如果入境临时发生种种特殊情况,如意外伤害事故、交通事故、疾病等,在签证限期内不能按时离境的,可以再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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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德国入境和居留法规定,入境的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驱逐出境:
(1)因发生一种违法行为受到法律追究的;
(2)因犯有违法行为被送进劳动机关或者收容所进行帮助教育的;
(3)因病情发作,被送进精神病医院的;
(4)违反了关于从事某种职业的限制的;
(5)违反了外国人居留法有关规定的;
(6)为达到入境目的,对个人身份、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国籍、职业或经济状况进行了隐瞒或虚假的陈述的;
(7)生活无保障,而从事乞讨或卖淫职业,或者流落街头的;
(8)发生危害公共健康或公共道德行为的;
(9)因个人或家庭失去经济来源,而要求或者已经依靠社会提供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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