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
罚款问题,请大家解释下合法不?
对
学生课以罚款则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因为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
行政处罚两个方面,学校有对学生予以处分(纪律处分)的权力,但却没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而且还规定,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的依据、以“法”治校的依据是学校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而这些规章制度中有些内容本身就是违法的。学校管理者如果把“违法治校”当成是“依法治校”,将会造成更大的错误。
还有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罚只有警告、记过、退学等行政处罚方法,而没有赋予学校罚款权。学校这样做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受处罚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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