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英语目标管理办法
为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提高基础阶段语言学习的效率,真正做到因材施教,我校实行以通过《清华大学英语水平1》考试为标准的英语教学目标管理模式。具体办法如下:
1.《清华大学英语水平1》考试为国家教育部认可,是对我校本科生英语能力的基本要求。
2.所有在校本科生(非英语专业,一外为英语)均需参加《清华大学英语水平1》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通过者(笔试及格分为51分,口试及格分为9分,需笔试和口试都及格为通过),获4学分;不通过者,不能取得清华大学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资格。
3.《清华大学英语水平1》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学生可自行选择考试时间。笔试和口试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7或第8个星期日进行。
4.在校本科生参加《清华大学英语水平1》考试的次数不限。
5.学生成绩单中英语水平考试的成绩为历次考试笔试和口试分别取高后相加的最好成绩。通过《清华大学英语水平1》考试的学生,可获得清华大学教务处颁发的、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清华大学英语水平考试证书(1)》。
二、大学英语课程设置及选课办法
1.全校英语课程按程度分为基础和提高两个阶段。
基础阶段的课程主要为综合语言知识的掌握和听说读写基本语言技能的培养与训练,分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提高阶段的课程分三类:知识型、技能型、应用型。知识型课程侧重于语言知识或人文知识的讲授;技能型课程重点在提高听、说、读、写、译等语言技能;应用型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在不同情景下使用英语进行交际的实际能力。
2.新生(非英语专业,一外为英语)入学后即参加大学英语分级考试。一周后学生根据考试成绩,参照外语系选课建议及各门课的课程描述选修基础阶段的各级英语课程。
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可自行选修英语课程。通过《清华大学英语水平1》考试的学生,可选修提高阶段各类英语课程。未通过《清华大学英语水平1》考试的学生,只能继续选修基础阶段各级英语课程。
3.每门英语课程通常为一学期,课内学时32,2学分。学生在校期间选修英语课程一般不超过4门,每学期最多选修1门。此外,学生还可再选1-2门第二外国语课程。
4.英语课程成绩按实际选课及考核成绩记载,成绩不合格者可申请重新学习。
三、多语种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
1.学校开设日语、德语、法语、俄语的多语种外语课程。
2.一外日语、德语、法语、俄语分为三个阶段/层次,三学期完成,每学期课内学时32,2学分。考核方式为课堂表现与期终考试相结合。一外为日语、德语、法语或俄语的本科生,入学后直接进入课程学习,本科毕业需完成三学期的课程,取得6学分。
3.二外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课程,分为三个阶段/层次,共三学期,每学期课内学时64,2学分。考核方式为课堂表现与期终考试相结合。
为了配合课程学习,学生应投入课外时间学习外语,积极参加课外语言活动与竞赛,增加课外接触外语与 *** 练外语的机会。学生还应充分利用外语系已建成的多媒体外语自学中心,选择各种语言学习课件及软件进行自学与自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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