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奖学金制度

华南师范大学奖学金制度,第1张

华南师范大学奖学金制度 华南师范大学优秀考生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决定对在普通高考中提前批或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本科专业的优秀考生给予奖励。
第二条 广东省普通类,提前批或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原始总分在:
1.高于一本线50分(含5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000元/每生,受奖励人数不超过该类录取总数的5%,如超过则按总分由高至低决定受奖考生。
2.高于一本线80分(含8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12000元/每生,不限受奖人数。
3.高于一本线120分(含12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30000元/每生,不限受奖人数。
第三条 广东省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原始文化总分高于该类一本线180分(含18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000元/每生,受奖励人数不超过该类录取总数的5%,如超过则按总分由高至低决定受奖考生。
第四条 广东省体育类,提前批或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原始文化总分高于该类一本线120分(含12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000元/每生,受奖励人数不超过该类录取总数的5%,如超过则按总分由高至低决定受奖考生。
第五条 非广东省生源,提前批或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本科专业的考生,普高总分按原始分计算的省份,执行本条款的第一条;按标准分计算的省份,参照本条款的第一条,分别给予奖励。受奖人数不超过各省该类录取总数的5%,如超过则按总分由高至低决定受奖考生。
第六条 以上条款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助学主要措施
一、奖助学金:
1.学生学年评优奖学金分三等,奖学金分别为:普通专业2000元、1000元、500元;艺术类专业4000元、2000元、1000元。学年评优奖每学年评选一次,获奖面综合班和国防生为40%,其它为25%。
2.学习优秀奖,奖学金为5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130人。
3.创新奖,奖金500元至3000元不等,每学年评选一次,人数不限。
4.国家奖学金若干名,每人4000元。
5.国家助学金若干名,每人1500元。
此外,还有“镇泰”奖助学金、“为了明天”教学奖、“培英工程”等多种奖助学金。
二、其他助学措施: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如下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困难:
1.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减免总体指标控制在新生总人数的2%以内。
2.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总额及学生人数比例由银行与学校签订的银校合作协议来确定。
3.适当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推荐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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