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候选人克里和共和党候选人布什曾先后赤身裸体地躺在纽黑文市高街的“坟墓”秘室322房间垫着天鹅绒布的棺材里,向其他成员坦露自己内心最隐秘的私情——性的“经历”。别以为这是年轻人一时心血来潮的恶作剧,这是耶鲁大学最古老的学生社团之一——“骷髅社”的入社仪式。要想成为该社的成员,每个人都得这样。然而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加入该社,每年只有15个人有此殊荣。加入该社的成员都经过严格挑选,并需要上一届成员的推荐,这些人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最好是12个有名有姓的有“贵族血统”的清教徒家族的后裔、最好显示出领导人的特质等。
“骷髅社”66届成员的克里之所以被挑中,主要不是由于他的血统,而是由于他在耶鲁大学所表现出来的对政治的强烈兴趣和领导潜质:他是该校政治学会的主席、他在演讲辩论中获过奖,他是校园学生民主党的领袖。
比他低两级的布什之所以加入“骷髅社”,主要是子承父业,“被逼无奈”,当时他当众议员的老爸、同时也是“骷髅社”成员的乔治·H·布什希望他加入。布什学业成绩平平,始终保持在“绅士的C”,他虽然不善言辞,学业上也比不上克里,但他也有过人之处:他喜欢聚会、喜欢喝酒,喜欢呼朋唤友,加上性格随和、出手阔绰,因此人缘极好,被称为是“男子拉拉队队长”。 美国各个名校虽然都有一些秘密的学生社团,但没有哪一个学校的学生社团有如此巨大的影响,传说当年埃弗里尔·哈里曼——后来成为罗斯福时代著名的政治掮客,摆着现成的哈佛不上而去耶鲁,目的就是参加“骷髅社”。
“骷髅社”有充足的活动经费——由老校友拉塞尔基金会捐助,成员无需要交纳会费。在“坟墓”中,骷髅社成员称外面的人为“野蛮人”。全国约800名在世的“骷髅社”成员每年至少在它拥有的纽约亚历山德里亚湾的鹿岛聚会一次。
“骷髅社”喜欢邀请一些杰出的校友参加他们的活动,激励他们从“坟墓”一步步走向成功。加入“骷髅社”不是一时之事,而是终身大事。一旦成为该社的成员,那就是终生的成员。作为一个“骷髅社”成员,不是意味着求职时可以得到某大公司首席执行官面试的机会,而是意味着可以打电话到白宫、中央情报局、华尔街、联邦最高法院去谋职。“骷髅社”是一个典型的精英网络,成员之间恪守秘密,互相忠诚,互相提携,一人得道,其他“骷髅”跟着升天。
由于“骷髅社”保密性强,美国的情报界充满了大大小小的“骷髅”: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创始人罗伯特·洛维特就是“骷髅社”的成员,整个中情局大楼就像是“鬼屋”。难怪有人戏称,CIA就是耶鲁大学的校友聚会。威廉·邦迪和老布什都曾担任中央情报局局长。
“骷髅社”的“坟墓”常年由“铁将军”把门,外人不得而入。传说,在他们每周两次的聚会上,他们常常会在烛光摇曳、鬼影幢幢的房间里用“骷髅”做成的杯子喝饮料,“坟墓”里不准喝酒,如果像布什那样爱喝酒的人就得另找地方。据说“骷髅社”之所以对死亡着迷,主要是要对这些贵族子弟进行人生观的深刻教育,提醒他们人生苦短:你可以做出选择,要么靠着祖上的阴功和继承的遗产吃喝玩乐,了此一生;要么有所作为,对社会有所贡献。在此信念的支持下,“骷髅社”的成员出人头地的非常多,这与它的总体成员之少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在20世纪为人耳熟能详的人就有威廉·邦迪(中央情报局局长)和麦克乔治·邦迪(国家安全顾问)兄弟、投资银行摩根-斯坦利的创立者哈罗德·斯坦利、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皮尔斯·杰伊、布什家族祖孙三代、《财富》杂志主编、创立财富500强排名表的拉赛尔·戴凡波特、前驻华大使温斯顿·洛德和李洁明、前《纽约时报》总经理埃默里·豪·布雷德福德、前最高法院大法官波特·斯蒂华特、前参议员戴维·波伦、约翰·海因茨、詹姆斯·巴克利、约翰·查菲……
骷髅社成员的箴言是:为了上帝、为了国家、为了耶鲁、为了“骷髅社”。“骷髅社”成员之间的联系甚至比家庭、比信仰还强烈。 20世纪最后20年,美国政治越来越精英化、世袭化和贵族化。参加2000年大选的候选人戈尔是前参议员之子,布什是前总统之子。在现在的第108届国会中,535位议员中的77位是参议员、众议员、法官和州高级官员的亲属:如纽约州参议员希拉里·克林顿是前总统克林顿之妻,北卡罗来纳州的参议员伊丽莎白·多尔的丈夫是前参议院多数党领袖、1996年总统选举中挑战克林顿的共和党候选人鲍勃·多尔,新罕布什尔州的两位参议员均是前州长之子,罗得岛的共和党参议员林肯·查菲“继承”了已故父亲留下的席位,马萨诸塞州的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继承”了他兄弟的席位,康涅狄格州参议员克里斯托夫·多德“继承”了父亲的席位,缅因州的一位参议员是该州前州长之妻。
在这种背景下,人们就不会奇怪,2004年的总统选举会是古老家族对古老家族、百万富翁对百万富翁、耶鲁人对耶鲁人、“骷髅”对“骷髅”的对决。英国有好事者挖出八卦新闻:克里母亲的祖先与布什家族的祖先都与英国王室有亲缘关系,甚至这两个家族的祖先还有亲戚关系。这种传闻姑妄听之,他们两人究竟谁出身更高贵、谁更有钱、两人的祖先是否是亲戚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们的背景确实有惊人的相似之处,2004年的总统竞选变为美国史上第一场名副其实的“骷髅”大战。人们感兴趣的是,两人在竞选时如何保持“骷髅社”的传统——互相忠诚,保守秘密;其他“骷髅”又如何对他们表示忠诚,如何站队?同“室” *** 戈,相煎如何不太急? 同为耶鲁人,同为“骷髅”,同为主流精英,克里与布什的个性风格却大异其趣。
克里谦谦君子,道貌岸然。从小就胸怀大志,雄心勃勃,以肯尼迪为楷模,在耶鲁大学研究问题,练习口才,长于辩论。他逞强好胜,喜欢冒险,富有英雄主义色彩。
在33年的政治生涯中,克里以善变著称,几乎在任何议题上他都持两种截然相反的立场,如从越战英雄摇身一变为反战斗士,从支持攻打伊拉克到反对为伊拉克战后重建拨款。喜欢他的朋友称他为务实的、灵活的“灰色世界的灰色理论家”。他的政敌讽刺他为“变色龙”,搞政治投机,口是心非,言行不一,为了迎合选民,可以放弃原则。
得州大学有教授对克里在预选中会见媒体时说的五万个字进行计算机分析后发现:作为一个演讲者,克里更多地像戈尔而不像爱德华兹,爱德华兹更像布什,而不是像克里或戈尔。克里讲话的方式显得正式和僵硬;他性格孤僻、清高、冷漠,在人际交流中缺乏爱德华兹式的或布什式的亲和力。
克里的竞选风格是耐心细致。在爱荷华州,他耐心地听选民讲了几个小时,然后回答他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这一下救了他。克里穿着西装裤,打着领带与俄州工人的交谈,结果变为他的独白或演说。他的声音很高、很正式,回答问题很冗长,深怕别人不明白。 与克里相反,年轻时的布什有点像纨绔子弟,在耶鲁时不务正业,热衷于饮酒作乐,呼朋唤友;他也不喜好政治,不喜欢求解复杂的难题。第一次竞选得克萨斯州众议员失败后,他就对政治失去兴趣。他之所以竞选州长主要是为了家族,实现老爸的心愿;他之所以竞选总统是为了替老爸“报仇雪恨”——1992年赢得海湾战争的老布什却在大选中输给当时名不见经传的克林顿,为此老布什郁闷了很久,实在想不通自己为何失败。
布什在闲散中变得很不“贵族”,没有乃父之风,却像粗犷的“西部牛仔”。他为人忠诚、单纯,讲哥们儿义气,因此他有一些铁哥们儿,能为他两肋插刀,对他忠心耿耿。他对人的信任是没有限度的。这反映在2000年竞选中,正当他与戈尔激战方酣时,他辩论演习的脚本被人寄给他的对手戈尔(戈尔知道后旋即退回)。媒体本以为布什会疑神疑鬼,整顿竞选班子,但他声称信任每一个为他工作的人,主要人员没有一位被开除,只将“肇事者”解雇了事。在他就任以来的三年中,除财政部长奥尼尔、国家经济安全顾问劳伦斯·林赛外,好像还没有内阁官员被解职的。外界对他的一个印象是:他是帅才,能“将”将,知人善任,而且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他后来皈依基督教美以美教派后,甚至在宗教信仰方面都与他老爸不一样。老布什是圣公会教徒。他比他老爸信仰更虔诚、更坚定、更狂热。宗教信仰对他的政治哲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他坚持原则,容易将政治道德化,善恶分明,希望外交政策能扬善除恶,而且除恶务尽。有人评论说,他更多地靠“本能”而不是理性来做出政策决断,他在政治上、行事风格上更多像里根而不像老布什,老布什仅是他在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
与克里相比,布什既不能言善辩,又不博学多才;甚至于讲话常犯语法错误,成为媒体的笑柄。但这也能转化成他的优点:他对自己的缺点不遮不掩,出错就出错,不知道就不装作知道,因此赢得了诚实的美名。与克里的清高相比,他很“下里巴人”,很随和,很幽默,能够与别人打趣,也常拿自己开涮。甚至于在选民中出现了“性别差距”,喜欢或支持他的男人比女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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