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统筹局(现称为教育局)於2005年公布三年制高中学制於2009年9月在中四级实施。在新学制下,所有学生将可完成三年初中及三年高中教育。大部分日校考生将报考香港中学文凭的四个核心科目(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及通识教育)及两至三个选修科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采用水平参照模式汇报评核结果。水平参照乃根据一套预设的能力等级来汇报考生所达到的水平。各能力等级将附有等级描述,以说明有关等级的典型考生所能做到的表现。考生所得的成绩,能反映其知识及技能,且不会受其他考生的表现影响。这汇报模式亦可让持份者清晰了解取得某个等级的考生所能达到的知识和能力水平。香港中学文凭的成绩汇报共分五个等级(1-5),第5级为最高等级。在考获第5级的考生中,表现最优异的,其成绩会以「**」标示,随後表现较佳的则以「*」标示。表现低於第一等级的会标示为「未能评级」。
一般要经学校报考,如果是自修的话,要合以下条件:
(1) 但凡符合下列条件中其中一项者,均可以自修生身分报考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a)曾应考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相等考试,或
(b)以2013年1月1日计算,已足十九岁,或
(c)非修读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课程,但於2012/2013年已修毕或正在修读等同中六之课程。
(2) 具备其他资格或情况特殊之人士如拟报考,必须於2012年6月30日或之前向考评局秘书长书面申请,考评局将按个别情况予以考虑。
(3) 自修生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方可报考需要实验室或工场设备之科目:若考生能证明以往曾应考该科目之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在相等之公开考试中应考该科目(然该条款并不适用於设计与应用科技科)。
(4) 自修生无需参与其报考科目之校本评核部分,全科只计算公开考试成绩。至於视觉艺术科之校本评核部分占总科目成绩的百分之五十,自修生须呈交作品集,以代替校本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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