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激励上进,表彰德智体美等方面优秀的学生,为了使得评优更加公平合理,深圳大学制定有专门的《深圳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
根据该校奖学金评选办法,奖学金由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三类构成,每类又分设有特等奖、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在校全日制二、三、四年级学年度内所有的课程及格的学生,均有评选资格。申请奖学金,采取采取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形式。评选以学生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或各方面表现为主要依据,对照评选条件,取出相应名次,同时以各评选细则规定为指导,评选出相关获奖等级。
该校奖学金评选结果,必须在全年级同学中公示,时间为2天。公示后无异议者,即可分十个月逐月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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