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封制
①分封对象——王族、功臣、先代的贵族;
②受封者义务——服从周王的命令、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
③受封者权利——职位世袭、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
二、宗法制是依据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统治的一种社会制度。
三、秦的统一: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秦王嬴政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秦朝。
四、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形成
①建立“皇帝”称号,确立皇帝制度。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大权由皇帝总揽,从中央到地方的主要官吏由皇帝任免。
②设置三公九卿中央官制: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监察百官;太尉——负责全国军务。
③在地方推行郡县制:郡的长官是郡守,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均由皇帝直接任免。
五、秦朝巩固统一的措施:
①颁布秦律、统一法令;②统一货币、度量衡;③统一文字;④修建驰道、灵渠;⑤修筑万里长城;组织移民。
六、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
解决了王国问题,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和发展了大一统局面。
唐末至五代出现了藩镇割据局面
七、宋初中央集权的强化
措施:①军事上:杯酒释兵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加强禁军、强干弱枝。②行政上:派文臣任地方长官;设通判负责监督。③经济上: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
影响:①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消除了藩镇割据现象。②造成冗官、冗兵、冗费,埋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八、唐实行三省六部制
唐朝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分散了相权。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确立并完善了三省六部的管理体制。
九、元朝实行行省制度
加强了对全国的管辖;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统一。是中国行省制的开端,对后世影响深远。
十、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
朝 代 制度
汉代 察举制
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隋唐宋—清朝科举制
十一、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明太祖调整中央和地方官制,加强中央集权:
①废丞相,设六部;废行省,设三司。
②内阁的创立。实质: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
清朝雍正帝设军机处(上传下达)——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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