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对象
1) 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并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硕士入学考试最低复试要求工学分数线的统考生;
2) 符合本专业录取分数线的单考、强军计划考生;
3) 2006年底通过面试并已经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
2.复试形式
总成绩为初试与复试成绩(无笔试)之和。复试成绩为200分,为面试170分及英语口试30分成绩之和;统考生、单考、强军计划考生考试成绩作为初试成绩,推免生以统考生中前20%平均成绩作为初试成绩,满分为500+200=700分,每人复试时间大约20分钟。
3.复试内容
1) 外语口语与听力考核;
2) 大学本人所学专业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考核;
3)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
4) 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
4.录取方法
1) 复试成绩及格的所有统考、单考、推免考生根据考试成绩+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进行录取,排名在招生名额内的考生被拟录取,其余不被本专业录取;
2) 未被本专业录取的考生仍有学院内、校内调剂录取可能,调剂生原则上属计划外,具体情况请由院教务安排;
3) 面试后确定是否被拟录取,并确定指导教师、专业及是否计划内。
5.需要的证明材料
每位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参加面试:
身份z(强军计划考生携带军官证,应届生需带学生证);
本科阶段7个学期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章、非应届还需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章);
非应届考生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
英语等级证明;
可以证明个人能力与成绩的各种证明材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基本要求
政治/外国语
业务课1/业务课2
备注
哲学[01]
305
45
75
经济学[02]
320
50
80
法学[03]
330
50
80
教育学[04]
305
45
150
文学[05](外语类0502)
360
55
85
文学[05](艺术类0504)
320
45
80
理学[07]
305
45
75
工学[08]
300
45
75
管理学[12]
(不含 [120280])
320
50
80
强军计划、单独考试
300
40
60
工商管理硕士
[MBA][120280]
2门联考总分不低于170,单科不低于50,综合不低于100。
双少考生(A类)、西部定向委托考生(B类)、西部服务考生
总分降10分,单科不降分。
各院(系)可在满足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院(系)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院(系)各学科(专业 )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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