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换专业,条件如下: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系(专业)推荐,经转入系(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系(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需转入其他院校者,由转出学校推荐,经转入学校考核证实,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不予换专业条件: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
(3)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4)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5)师范院校(学校认为不宜学师范者除外)转入其他院校者。
扩展资料教育部2005年9月1日颁布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仅提到“学生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并未明确规定专业成绩和人数比例。教育部在学生转专业上给予了高校充分的自主权,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些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大致分为几种情形:
1、录取专业不是其理想志愿,高考录取被调剂,往往一入校就有转专业的念头;
2、入校前对所学专业并不了解,进校后才发现与想象中的专业相去甚远;
3、冲着转入专业更加热门、更好找工作;
4、极少数同学则受人影响或好奇,“跟风”转专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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