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化工学院交换生项目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交换生项目,第1张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交换生项目 根据我校与美国关岛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院拟于近期选派学生在2014年秋季学期前往关岛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费用
1.年级:选拔我院本科学生于二年级下学期、三年级到关岛大学旅游学院交流一学期,学习对应专业课程。经考核合格,关岛大学颁发成绩单,然后返回我校完成课程。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规定》(教务〔2013〕17号)认定学分。
2.在美费用:根据两校协议,我校交换生无需交纳关岛大学学费,但住宿费、学杂费等费用均按美国高校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3.在校费用:学生在美国学习期间,根据相关标准照常缴纳我校学费和住宿费。
二、报名条件
1.2012级在校本科生,身心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2.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作精神,善与人沟通。
4.无挂科或重修,无作弊等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优良,入学至今总平均绩点不低于3.0,在名额不满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要求,但不得低于3.0。
5.所在专业须在关岛大学有相同或相近专业及其相关课程可供选择。
6.我院交换生评审小组根据关岛大学提供的名额,按照成绩绩点和综合能力排序,并结合申请人面试情况,择优推荐,最终的录取权在关岛大学。
三、其他要求
1.必须配合学校统一日程安排,接受行前教育、赴美报到等。
2.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生活费、书本费、体检费、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注:费用约为9000美元/学期)。
3.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将取消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报名资格。
4.交流期满后返回我校继续学习,完成学业。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初报名阶段只需提交材料1,其余材料等评审委员会确认有交换资格后再行提交)
1.《华侨大学2014年秋季第二届华侨大学-关岛大学交换生项目报名表》*。
2.《华侨大学与关岛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3,必须由家长本人直接邮寄或传真至国际学院)。
3.成绩单(包括学生入学以来所有课程,请学院教学秘书打印,并在成绩单上注明成绩总平均绩点及专业年级排名、专业年级人数、有无挂科或重修、以及有无考试作弊等不良记录,并加盖学院成绩专用章)。
4.其他材料(非必须的材料,例如教授推荐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证书复印件、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五、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具体报名组织事项由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团委负责,2014年3月7日正式下达选拔通知,请有意申请的同学按照该通知完成申请手续和材料的准备工作,于2014年3月20日前提交申请《华侨大学2014年秋季第二届华侨大学-关岛大学交换生项目报名表》(一式两份,申请人需确认内容真实准确并签名确认)至旅游学院团委办公室。
具体联系人: 卢立波
联系方式:2269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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