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1月26日起,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和返程机票的中国公民赴马尔代夫旅游,无需再办理签证,可在马境内免签证停留30天,而“旅游”既包括个人旅游也包括团队旅游。边检部门确认自即日前往马尔代夫旅游的中国公民无需再办理第三国签证即可进出中国边境,但如个人前往旅游还应注意自己的停留期,防止因逾期居留而在离境时遇到麻烦。
一、签证须知
我公民赴马尔代夫均可在马尔代夫获取一个月有效的落地签证,且为免费。
马尔代夫落地签证通常有以下要求:
1. 护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
2. 至少有一到两页的空白页,很多国家要求两页;
3. 有返程机票或者继续旅程的机票;
4. 一定数量的现金、旅行支票和国际xyk等能够证明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持旅行。
二、入境须知
符合下列要求者,方可获准进入马尔代夫:
1. 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 持有已获准所往目的地的有效往返机票,并持有下一站的必要签证;
3. 每人每天有不少于30美元,或已有在马预计停留期间内所需的已确认的酒店清单。
三、其他须知:
下列人员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1.外交官
2.联合国人员
3.获准的就业人员
4.属于政府(部门)的技术人员或其他专家
5.在注册的旅游景点/酒店等做了预订,且被确认
6.被马尔代夫公民担保的人
7.入境马尔代夫无需签证。依照马移民法规,游客在指定的入境港口获准入境。
TIPS:
中国公民进入马尔代夫边防时,须交入境卡。该卡一般在赴马飞机抵达前由乘务员发放给乘客填写。
入境后,未经许可,不准就业、做生意或从事无论有偿还是无偿的任何职业。
逾期滞留者可能被驱逐出境。
过境游客抵马后,须在24小时内离境,否则,须作停留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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