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日本五年多次往返旅游签证所需条件如下:
1、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扩展资料
入境日本注意事项:
入境后当事人要保管好护照和签证,严格按所持签证被赋予的资格合法从事工作、学习。
入境日本前,在航班上向空乘人员索要“外国人入国记录”卡。务必仔细阅读并用繁体正楷或英语认真填报正反两面有关事项,尤其注意正确填报“渡航目的”(该项目的填报应与入境签证项目一致)、“日本滞在预定期间”(在日停留期限不能超出签证有效期)。
在海关办理入关手续时,请将填写好的申报单和护照交海关官员。申报单既可在飞机上向空乘人员索取,也可在行李大厅领取填写,应如实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日本国驻华大使馆-赴日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日本入境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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