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参加科技/教育/专业/商务领域的会议、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
B-2签证颁发给赴美休闲/娱乐的申请人,包括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医疗以及其他联谊、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
B-1和B-2签证通常会合二为一,作为一类签证颁发: B-1/B-2。
如需申请B-1/B-2签证,必须向签证官证明自己符合美国《移民与归化法案》(INA)中规定的签证申请条件。根据INA法案214(b)条款,所有B-1/B-2签证申请人一律被视为“有移民倾向”,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符合下述条件:
1. 赴美目的是短期访问,比如参加商务/休闲/医疗活动;
2. 计划在美停留的时间有限且确定;
3. 有足够资金来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开销;
4. 在美国境外有居所并具有牢固的社会、经济联系,能够确保在赴美行程结束后如期返回。
申请流程如下:
第1步:完成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第2步:缴纳签证申请费。
第3步:预约面谈。要预约面谈,需提供以下三条信息:护照号码、签证申请缴费收据上的编号、DS-160确认页上的十(10)位条形码编号。
第4步: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进行面谈。需随身携带一份预约单打印件、DS-160确认页打印件、一张最近六个月内的近照以及所有新旧护照。如缺少上述任何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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