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参加科技/教育/专业/商务领域的会议、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
B-2签证颁发给赴美休闲/娱乐的申请人,包括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医疗以及其他联谊、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
B-1和B-2签证通常会合二为一,作为一类签证颁发: B-1/B-2。
如需申请B-1/B-2签证,必须向签证官证明自己符合美国《移民与归化法案》(INA)中规定的签证申请条件。根据INA法案214(b)条款,所有B-1/B-2签证申请人一律被视为“有移民倾向”,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符合下述条件:
1. 赴美目的是短期访问,比如参加商务/休闲/医疗活动;
2. 计划在美停留的时间有限且确定;
3. 有足够资金来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开销;
4. 在美国境外有居所并具有牢固的社会、经济联系,能够确保在赴美行程结束后如期返回。
如需申请美国商务/旅游签证,应缴纳160美元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
1.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2.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3. 一(1)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
4. 如果签证获发,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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