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需要办两个签证,只需要办理统一的申根签证即可。
申根签证可以到以下国家旅行: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
三、西班牙签证申请需要材料:
1. 基本材料
1) 须以大写字母正确填写签证申请表。
2) 一张近期彩色照片,宽为26-35毫米之间,长为32-45毫米之间,白色背景。
3) 旅游医疗保险。
4) 有关资金证明。
5) 出行目的说明。
6) 机票预订和住宿细节的文件资料。
2. 旅游签证
1) 一张使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大写(印刷体)手工填写或机打的申请表,须申请者本人签名(未成年人则必须加上法定监护人的签字)。
2) 一张近照,彩照,白色背景,约26-35 毫米宽,32-45 毫米长。
3) 护照有效期为预计离开申根国的时间后,至少还有3 个月的有效期;有2张以上的空白页,以及所有页的复印件。
4)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期限涵盖整个签证准许停留期或整个行程计划。保险责任承担在申根国境内停留时所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所需的医疗救助和返回本国的所有费用。保额至少为3万欧元。
5) 机票预定单:若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需提供首次旅行的机票预定单。注意:需为确认的往返程机票。机票应在签证签发之后出票付款。
6) 住宿证明:涵盖全部旅途的住宿证明。
7) 旅行计划:能清晰显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行程单等)。
8) 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9) 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10) 未成年人(18岁以下)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学校的详细地址及电话号码、准假证明、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等信息,及复印件一份。
11) 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⑴ 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不随行或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⑵ 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证明或监护人证明的公证书。
12) 在职人员:
⑴ 由任职公司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中文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注明日期,并包含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及工作年限、准假期限等信息。
13) 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14) 未就业成年人
⑴ 已婚者,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婚姻关系公证书 (由外交部认证)。
⑵ 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3. 更多短期签证(C类),参见“申根签证”
4. 学生签证
1) 一张使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大写(印刷体)手工填写或者机打的申请表,须申请者本人签名(未成年人则必须加上法定监护人的签字)。
2) 一张近照,彩照,白色背景,约26-35 毫米宽,32-45 毫米长。
3) 护照有效期为预计离开申根国的时间后,至少还有3 个月的有效期,有2张以上的空白页,以及所有页的复印件。
4)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期限涵盖整个签证准许停留期或整个行程计划。保险责任承担在申根国境内停留时所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所需的医疗救助和返回本国的所有费用。保额至少为3万欧元。
5) 机票预订单:若多次入境旅游签证,需提供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注意:需为确认的往返程机票。机票应在签证签发后出票付款。
6) 申请人在西班牙停留期间有住所的证明,并指出详细地址(原件及复印件)。
7) 酒店预订不能作为住宿证明。
8) 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9) 未成年且无人陪同的申请人,须提供其父母或监护人关于其去西班牙学习和居留的同意书的公证书,明确负责的机构名称和留学时间,翻译并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10) 将要进行的学习,培训或研究的计划。
11) 申请人最高学历的复印件,翻译并公证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小学,初中,职业教育,大学等。
12) 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负担在西班牙停留及归国费用的文件(银行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等)。最低金额是每月达到IPREM(公共收入指标)的100%。如申请人有奖学金,其金额计算在收入内。不接受本年存入的定期存款。
13) 申请人本人或承担其费用的家人的工作z明(翻译成西班牙语或英语),包括:担任的职务,工资情况,公司负责人签名,公司盖章及联系方式。
四、葡萄牙签证申请需要的材料
1. 短期(C类)签证,见“申根签证”。
2. 长期(D类)签证。
1) 一份填写完整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的申请表,附两张最近12个月内拍拍摄的白色背景,3.5x112.5px照片。
2) 护照 (其有效期在拟申请的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3个月,至少有两张空白签证页)和个人信息页。如有延期页和其他国家的签证,需提供复印件。
3) 在中国无犯罪记录的公证书(译成英文或葡文),并双认证。(如申请人在其他国家停留时间超过一年,需出示停留期间的无犯罪记录)。
4) 户口本原件和全部有内容页的复印件及英文或葡文翻译件。
5) 酒店预定确认单。
6) 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证明。
7) 机票预定单。
8) 涵盖整个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中医疗、医疗救援保额至少3万欧元。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 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的公证件(译成英文或葡文),并双认证(以就医或陪同患病家属出国就医为由的签证申请人无需提供此文件)。
10) 未满16周岁和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申请签证,须出示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同意书。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11) 依据不同类签证和申请签证的目的不同,还需提供以下额外材料:
⑴ 雇佣合同
· 由双方签字的工作合同,需在葡萄牙国内公证。
· 根据法律规定,提供葡方劳动和职业培训局签发的招聘批准证明。
· 如申请人从事的职业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具备相关职业资格,则申请者需出示葡方相关机构出具的职业资格证明。
⑵ 自雇或以投资为目的的签证
· 自雇
申请人和雇主签字的工作合同。
如适用,需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明。
· 投资
一份写明投资意向的声明,包含投资规模,投资数额和周期。
申请人以前从事的商业和投资活动的相关证明。
用于葡萄牙投资活动的金融或银行证明。
⑶ 从事研发工作、在高等教育机构中任教或从事高技术含量工作:
· 研究活动
官方机构签发的证明,接纳申请人在某研究机构工作,证明可以是工作合同,服务合同或奖(学)金。
官方机构出具的奖学金证明。
在高等教育机构任教:与高等教育机构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服务合同。
从事高技术含量工作:工作合同或服务合同用于证明申请人将从事高技术含量的工作。
⑷ 以学习,中学阶段的交换生,实习或志愿者工作为目的签证申请:
· 学习签证
大学:
高等院校录取证明(持卡蒙斯奖学金的学者无需提供)。
奖学金证明,如适用。
中学:
最低年龄要求。
中学入学证明。
住宿证明,可以由葡萄牙当地家庭出具或其他形式的住宿证明。
未成年申请人须出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写的授权书,此文件先公证,然后双认证。
实习:
实习项目签发的接纳证明。
培训合同和计划。
志愿工作
申请人必须达到最低工作年龄。
由申请人即将参加的志愿工作接收组织签发的接纳证。
⑸ 以演出人员身份申请的签证
· 申请人和葡萄牙邀请方签署的工作合同。
· 以前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或经历证明,需公证和双认证。
⑹ 家庭团聚签证
· 葡移民局(外文缩写SEF)签发的批文原件。
· 满足葡23/2007号条例中的98和99号条款。
· 如适用,结婚公证书,并双认证。
· 如适用,出生公证书,并双认证。
· 亲属关系公证书,并双认证。
· 如父母投靠子女,须出示父母在经济上依靠其在葡萄牙子女的相关证明。
注:以上提到的双认证,均由中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外办和葡萄牙驻华使馆领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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