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真实、完整及清晰地填写此表格。
2.请粘贴申请人近期白底5*5cm彩照于表格右上方。
3.除表格第一页下方“回邮地址”以及最后的“申请人签名”可用中文之外,一律用希伯来文或英文填写本表格。
4.表格中如有对申请人不适用之项目,请以斜杠填充或填写“N/A”,不能留空。
5.本表格第一页除了“曾用名”、“曾有国籍”、“中转国”、“曾在以色列居留许可类型”及“曾在以色列停留日期”以外,其余为必填项目,请勿以斜杠填充或填写“N/A”。
6.本表格第二页最后“申请人签名”、“日期”及“地点”为必填项目,其余项目申请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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