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大学本科正式规范的称谓是 ‘法学专业’, 因为大学所进行的教育一般会循序渐进的推进法学教学,大一:法学基础原理知识(宪法学 法理学 民法总论 刑法总论);大二:三大实体法三大诉讼法;大三:律师法 商法 税法 国际公私法等等;大四:实习。
用‘法律’来称谓一个专业是不恰当的,因其不包含理论法学 法律实践等内容,是民间的一种通俗用语,往往被用于指各种各样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
在西方,为了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有实务律师和诉讼律师之分工,实务律师主要负责证据收集等诉讼准备工作(不知道你看过香港的壹号皇庭没有,陶大宇扮演的‘师爷’做的就是类似的工作),诉讼律师则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寻找突破口 负责出庭辩护。
但是在中国大陆,没有类似分工协调的,律师既要调查证据也要出庭辩护,一方面因为我国律师人员不足,另一方面可能也有待制度的完善(个人见解)。
法学专业本省是没有专科和本科之分的,学法律的学生无论是专科学校还是本科学校,理论上都是法学专业的;只不过学校会根据其教学资质发给学生本科还是专科的毕业z书。
另外,参加司法考试,学历上也是有限制的,
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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