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公民,如持有贴在护照上的美国(仅限B1-B2型或D型多次往返入境签证)、加拿大(多次往返)、申根签证及或欧盟任一成员国的有效多次往返入境签证(旅游签证,乘务签证、商务签证),可免签入境哥斯达黎加。入境后在哥停留期不能超过该签证的有效日期,且最多不能超过30天。
2. 中国公民,如持有贴在护照上的有效期自到达哥斯达黎加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的,并且已经使用过的日本多次入境签证(旅游,商务,乘务),可免签入境哥斯达黎加,入境后最多可停留30天。
3. 中国公民,如拥有有效期自入境哥斯达黎加之日算起不少于6个月的,允许多次入境的美国、加拿大或欧盟成员国的合法居留身份(包括定居、工作、学习、避难),可免签进入哥国。6个月的有效期要从入境哥斯达黎加之日算起。入境后最多可停留30天,且护照的有效期须多于6个月。
4. 中国公民,拥有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上述未提到的其他第一组国家的合法居留身份(包括定居、工作、学习、避难),可在所居住国家境内的哥斯达黎加领事馆按相关要求申请办理签证,同时须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符合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身份z件。6个月的有效期要从入境哥斯达黎加之日开始算起。入境后最多可停留30天,且护照的有效期须多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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