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斯达黎加旅游签证所需的资料:
1、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护照或旅行文件;
2、赴返哥斯达黎加的航空、陆路或水路交通预订单。预订单必须包括出发日期;
3、签证申请表;(用西班牙文完整填写的申请表)
4.申请者在哥斯达黎加停留期间生活所需的经济证明,并经认证。文件须译成西班牙文。经济证明是指:
Ø单位介绍信或工作z明,要求说明申请人的职位或职称、收入和在职时间;
Ø申请人最近3个月的银行账户情况(即工资卡明细);
Ø申请者所递交的文件不仅要证明经济偿还能力,还要证明申请者与其本国会有后续联系;
Ø哥斯达黎加领事馆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出具额外的文件;
5、出生证明,须经过公正、认证并附西班牙文正式翻译;
6、无犯罪记录证明,须证明最近3年来无犯罪记录且须经过公正、认证并附西班牙文正式翻译。该证明须由申请者所属国家相关当局或由申请者居住地相关当局出具;
7、2张彩色护照照片。照片应包括申请者的脸部正面,眼睛睁开,无遮挡,易识别。照片背景须为白色,光线充足,对比度和清晰度要适合。
二、哥斯达黎加签证有效期:哥方根据申请者要求一般批准有效期30天入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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