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范围与奖励规模
在美国等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32个国家,43个馆区实施,奖励规模为500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不超过10人)。
2、奖励对象与金额
奖励对象为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年龄40周岁以下(含)的中国籍自费留学人员。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已取得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以及在2014年8月10日前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人员的申请。
二、实施办法
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程序进行。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三、申请程序
按照《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请和初审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结合我馆情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于即日起至2014年9月22日按要求提交申请。我馆教育组将推荐人选名单经网站公示后报回国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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