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公派留学担保人方面疑问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公派留学担保人方面疑问,第1张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公派留学担保方面疑问 担保人的意思是一旦他有违约行为的担保人会承担连带责任。只要签约时担保人符合担保条件就可以。
在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1、可能被控告。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担保人。
2、 担保人可能被宣判破产。如债务超逾RM30,000,担保人可能被宣判破产。
3、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4、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担保人何时可抽身而退,当留学人员按合约回国担保人的担保责任终止。可是,若签约人在国外去世,担保人就得负责摊还他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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