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果已结束学业,但是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或者出国留学机构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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